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包容免罚清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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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包容免罚清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法发(2021) 115号)要求,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包容免罚清单。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执法理念,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2、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包容免罚清单,为符合条件的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提供“容错”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及时纠错,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树牢诚信、法治观念,不断优化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基本原则坚持执法为民。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全面贯彻执法为民理念,通过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推进行政处罚充分实现预防、纠正违法行为的价值,杜绝逐利执法,防止为了处罚而处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运动式执法等执法乱象。坚持依法行政。实施包容免罚应符合法定职责和职能范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包容免罚仅免除行政处罚中“罚款、没
3、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财产性处罚,并不免除其他法律责任,免罚后违法行为人仍应履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签订告知承诺书接受教育等法定义务,在实施过程中要确保不留监管漏洞,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坚持合理便民。实施包容免罚应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分行政相对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做到程序简明、方法灵活、工作高效,采取必要、恰当的方式,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法定义务以外的负担。坚持诚实守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对包容免罚清单内明确的违法行为,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应当免予处罚。二、主要内容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在开展执法活动中,初步认定当事人存在属于包容免罚清单范围
4、内的违法行为,经说服教育、责令改正,当事人自愿签订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承诺立即或限期改正并不再违法,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包容免罚清单包括“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两种情形,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和执法实践适时评估,动态调整。各地在直接适用上级发布的同类清单基础上,根据本地立法实际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制定、公布、实施本地清单。三、适用范围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记录和证据采集保存职责,结合违法事实、证据、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参照包容免罚清单综合研判,确定违法行为是否适用包容免罚。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在罚则中明确将“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作为处罚的前置条件的,从其规定,不
5、再列入包容免罚清单。(-)适用条件适用包容免罚的违法行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违法行为轻微且无危害后果,或首次违法(经查询现有执法信息系统,当事人1年内未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免于处罚)且危害后果轻微;当事人配合检查、调查;需要整改且具备整改条件的,能够及时或限期改正。包容免罚清单中还将根据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定其具体适用条件。(二)适用程序1 .向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责令改正;2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依法核实;3 .当事人确认违法行为的,且包容免罚清单规定“签订告知承诺书”作为适用条件的,执法人员应当与其签订云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当事人能立即改正违法
6、行为的,执法人员应当现场核查改正情况。当事人承诺限期改正的(含立即改正但现场核查不通过的),在承诺期届满后,执法人员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经核查已改正的,予以办结归档。核查不通过的,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4 .办结归档的云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应当及时录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单位要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将推行包容免罚清单作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推动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二)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各地各单位要统一贯彻包容免罚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
7、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各地已经执行的不予行政处罚事项与本方案不一致的,应当及时调整规范。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防止以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为借口,消极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三)突出普法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贯彻执法活动。倡导说理式执法,普及信用交通知识,引导当事人诚实守信,共同营造良好法治交通氛围。(四)加强执法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用。各地各单位要加快推广应用执法信息系统,做好执法人员信息、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好部、省信息对接工作,推动执法数据有序共享。(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包容免罚执法信息的抄告和反馈,按要求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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