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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开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根据具体的施工计划制定出与工 程同步的防止施工环境污染的措施,认真作好施工区和生活营 地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 污染和破坏。安全部全面负责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 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定期对本单位的环境事项及环境参数 进行监测,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区和生 活营地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环境监督监测。每月按监理 工程师指定的报表内容、格式报送环境月报,报告本月的环境 保护工作及环境监测结果。1、景观与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照施工总平
2、面布置图布置临时设施,不得修建超出规划 范围以外的建筑。所有临时设施的修建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不 得低于规定的标准。保证临时设施整齐统一,外表美观。不得因施工需要,在未经业主和相关部门容许的情况下,砍伐 林木,毁坏地表植被,挖掘土石,埋设管线。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 限内外的植物、树木,必须尽力维持原状。砍除树林或其它经济植 物时,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指示同意。对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废炸药、旧材料、垃圾等)要通过 焚烧或其它措施处理后运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点进行掩 埋,以防泄露,造成对动物、植物的损害。不适宜填筑的材料及时分别堆放整齐,运至业主指定的位置进 行填埋处理。
3、施工中的弃土、弃渣不淤积、堵塞沟渠及河流的排灌 系统,不影响排泄能力。保护好沿线的树木,配合园林部门对道路 范围的树木进行迁移。报废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推、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弃下 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要及时收集清理,搞好现 场卫生,以保护环境不受破坏。2、施工和生活废水处理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两部 分,由于两部分废水的性质不同,拟将其分开处理。施工生活用水经沉淀池、化粪池等沉淀处理后排入现有城市污 水管网,不得随意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道及雨水管网。对施工废水和地下水进行沉淀净化,以防止泥浆、杂物堵塞下 水道,防止污染地下水。3、废气、粉尘处理在
4、施工期间,经常对主要道路进行维修、清扫,工地根据需要 配备洒水车,不定时洒水降尘,防止粉尘对环境污染。特殊范围内 的工作人员要戴防尘面罩,控制烟尘与粉尘污染。运输车辆配备两边和尾部挡板,对易飞扬的物料用篷布履盖 严,且装料适中,不得超限,避免洒落;设专人对所有进出场地的 车辆进行冲洗,不得污染市区道路。防止开挖出的泥土被雨水冲散或流溢,冲散的泥浆因扩散面广 不易清除,遇上干燥天气容易产生二次扬尘。对所有易产生粉尘的工序,采取降尘、隔尘和通风措施,以保 证排入到大气中的粉尘含量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使居民能有一 个优美、清新、舒适的环境。施工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运输车辆燃油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要
5、从源头控制处理,使大气污染浓度限值降至标准状态。4、噪音控制措施机电设备及施工机械的噪声在施工中采用安装消声器、机械运 输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汽喇叭;对工地上使用的 空压机、通风机、发电机等噪音比较大的机械均设置消音装置,控 制施工噪音,并采取减震措施。适当控制机械动力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拉开一定空间、减少噪 音叠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将噪声 大、冲击性强并伴有强烈振动的活动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接近居民区及类似的环境敏感点部位施工时减少爆破开挖作 业,基坑开挖尽量采用机械破碎。施工期间,密切与当地交管部门协同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 工作,密切与当地环保
6、部门及人民群众的关系,细心听取他们的意 见,及时改进。5、水土流失防治在施工期间尽量少破坏路线周围原有的地物、地貌、植 被。始终要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修建一些有足够泄水断 面的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连接,且不得引起淤 积和冲刷。借土场开采完毕后尽可能改作耕地或植树及草皮绿化。弃土中的表土及淤泥施工时注意保管,主体工程完工后作 为边坡绿化及借土场改造耕植用。弃土场地的废料和土石方工 程的弃方处理,避免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按图纸规 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地点设置弃土场,尽可能少占土地, 并增设弃土场的防护(弃土堆挡墙)及绿化工程雨季来临时,要开挖好全线的纵向和横向临时排水沟,
7、以 便雨季时节将雨水排出路基范围以外,避免雨水浸泡已填好的 路堤,同时还要做好洪水冲毁边坡和路堤的防范措施。6、农田区防尘对于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采取随时洒水或其它方法使公 害减至最小程度。对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散料进行遮盖或适当洒水,运输 时用帆布、盖套及类似物品遮盖。冲洗集料后的排水或其它含有沉积物的排水,采取过滤、 沉淀池处理或其它措施,使水中的泥沙等有害物含量不超过施 工前河流、湖泊的水平。7、弃土、借土区后恢复场地的废料和土石方工程的弃方处理,避免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按图纸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地点设置 弃土场,尽可能少占土地,结合改地造田。弃于耕地上的表土 及淤泥,完工后整平恢复耕地,返还给当地政府。对弃于荒坡 上的弃土堆,在其上种植树木和草皮,设置一定的防护及排水 措施。借土场开采完毕之后,将其整平改作耕地或植树及草皮绿 化,以避免水土流失污染环境。并设置一定的防护及排水措 施。8、环境美化及保护工程完工后,清除所有占用场地的杂物,对已破坏的原地 面平整为耕地或植被覆盖,所有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杂物、废弃 料清除干净。凡损坏的水利渠道、道路、排水沟恢复并加以引 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