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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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应急管 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 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 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 预警能力,提高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工贸行 业粉尘涉爆企业特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建设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等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 上,不
2、断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推动粉尘防爆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督促和服务企业主 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 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推动相关企业按标准、 有序高效组织采集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的基础信息、动态感 知、视频监控等数据,确保接入平台的数据完整、准确。20 23年底前,指导推动试点企业完成项目企业端建设、动态数 据采集等工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2024年8月底前, 完成我市其他单班涉粉作业IO人以上木粉尘涉爆企业的项 目企业端建设工作,待我市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 预警系统建设部署完成后全面接入系统
3、,2024年12月底前, 完成我市至少40%的金属粉尘企业的项目企业端建设以及 相关企业预警系统应用工作。2025年8月底前,完成我市其 他金属粉尘企业的项目企业端建设以及预警系统应用工作, 2025年底前,进一步拓展应用覆盖面,逐步实现粉尘涉爆重 点企业“应接尽接”,最终形成“线上”风险监测预警和“线下” 监管执法相结合的模式。二、试点企业(一)确定范围:单班涉粉作业10人以上木粉尘涉爆企 业、金属粉尘涉爆企业(二)确定数量:单班涉粉作业30人以上木粉尘涉爆企 业(津南、静海、北辰各1家);单班涉粉作业10人以上木 粉尘涉爆企业(宝纸、东丽、蓟州、武清各1家);宁河、 西青各1家金属粉尘涉爆
4、企业;滨海新区4家(经开区、保 税区、高新区各1家)三、工作任务(一)统筹部署系统建设。我局将选择使用应急部统一 开发的监测预警软件系统,系统融合集成、企业端监测数据 采集、视频监控等内容将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建设。粉尘涉爆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后,原则上实行市 局统一部署,市、区和企业三级应用,系统包括监管应用端 和企业应用端。各有关区局先期如已自行建设了类似系统,须 在符合系统数据接入规范的基础上,并征得市局同意后,可将 自建系统与市级系统进行数据互联互通。(二)采集接入监测数据。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粉尘防 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等标准规范,完善粉尘防爆安 全相关的
5、监测、监控、报警、防控等设备设施,确保物联传 感设备正常运行,在运行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 整改。按照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 接入规范(试行)和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 统数据采集技术指南(试行)要求,采集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 的基础信息、动态感知、视频监控等数据,确保接入监测预 警系统的数据完整、准确。(三)建立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对监测预警系统产生的 预警信息,市应急局将明确预警信息推送范围及频次、企业 消警时限及企业和监管部门责任分工等要求。各有关区局要 科学运用监测预警系统提供的统计数据和分析评估,加强对 辖区内安全生产风险的综合分析研判,根据研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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