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核心制度汇总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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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急诊首诊医师负责制一、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二、急诊首诊医师负责制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2、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病房值班医师会诊,在会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3、如遇复杂病例
2、,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施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相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4 .病情涉及到两科(专业)以上的病人,如需住院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主要病情、主要诊断,将病人收住专科病区,如有争议,由门诊部主任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拒收病人,凡因拒收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5 .凡因擅离岗位、敷衍马虎、不负责任、相互推诿而造成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
3、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1周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即时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须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的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症、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
4、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要随时观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要随时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四、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
5、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五、护理查房:由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六、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由院办公室详细记录工作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七、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至少1次,由住院总医师(教学秘书)安排。八、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
6、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内。九、查房基本规范1 .查房前应明确查房的患者。下级医师及参加查房的护理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2 .查房应严格掌握医师级别,不能越级行使权力。3 .查房时做到衣着整洁、佩戴胸卡,呈直立站位,不得乱倚乱靠,不得相互私语和说不适宜的言语,保证查房的严肃性。4 .查房时各级医师应严格按规定站位。主任医师立于患者右侧,主治医师立于主任医师右侧,住院医师立于患者左侧,与主任医师相对,护士长立于床尾,其余相关人员立于床的周围,但应与主要查房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确保充分的检查
7、空间。5.带教学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与操作,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方可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疑难危重病例是指诊断不明确、治疗效果不满意、因患某种或多种疾病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2、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均由科主任组织本科人员进行讨论;必要时申请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根据病情需要或应患者家属请求,亦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3、疑难危重病例分紧急情况与非紧急情况。对紧急的疑难危重病例,在半个工作日内或即可组织讨论;非紧急病例在48小时内组织讨论。4、各专业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疑难危重病例讨论。5、讨论的重点:诊断是否明确和全面;近期
8、治疗是否适宜、有效及下一步治疗方案;病情变化及对策;检验、检查是否齐全;近期和远期需要完善的其他事项;患者的预后预测。6、讨论程序: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高、中级职称医师陈述当前诊断、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以及当前临床辅助检查结果。参加讨论人员需针对讨论重点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医学理论、专业新进展结合本人临床经验提出自己的观点。7、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书写,记载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职称、主持人、发言内容、主持人总结意见、记录者签名等。讨论内容要字迹清楚,真实准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注重逻辑性。8、科主任要重视本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后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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