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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编号:)第一章总则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山市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乙方(物业管理公司):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负责开发建设的中山市棕桐彩虹花园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商住小区坐落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笫二条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第三条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招标】方式,选聘乙方对本
2、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第四条本物业在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质量。1、建筑物主体外的共用部位管理。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2、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3、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公共场地保洁率95%o4、车辆管理。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第五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以下服务质量。(一)日常服务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
3、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机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3、按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按合同的约定,来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4、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
4、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5、绿化与建筑小品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园林小品】。服务质量: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机垃圾日产日清。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8、秩序维护工作,包括【秩序维护】、【巡视】、【门岗执勤】。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二)定期服务1、 10清理生活垃圾一次;2、 3【月】清洗水
5、池一次;3、 12【月】清疏化粪池一次;4、 12【月】清疏排水系统一次;5、 24【月】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6、 3【月】检修水泵一次;7、 一【月】检修电梯一次;8、 3【月】检修发电机一次;9、 一【月】检修消防设施、设备;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垃圾日产日清。(三)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服务质量:收集整理,装订规范,妥善管理,合理使用。第六条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应当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物业装饰装修协议。乙方可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2000元。物业装饰装修完毕,如未发现有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
6、关场地,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未违反“物业装饰装修协议”的,乙方应在60日内将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笫七条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笫八条本物业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1、物业服务成本;2、法定税金;3、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第九条本物业竣工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缴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笫十条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
7、式和物业服务酬金。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提取酬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住宅2.50元;别墅3.2元;车库35元/月,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共用水费、电费。乙方按每月应收物业服务费总收入的10%作为乙方酬金。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总支出,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结余列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总收入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每半年将物业管理计划和支出预算送甲方备案,甲方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备案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第十一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内容要求提供服务,按以下标准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1、住宅按【建筑面积】每
8、月每平方米2.5元收取;别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2元收取。2、已竣工验收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业,由乙方按本条本款第1点约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第十二条业主从办理收楼手续后的次月开始缴交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缴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每月5日前。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如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第十三条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管理成本增加或其他合理理由,乙方可循合法程序提高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2
9、、甲方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三交滞纳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三交滞纳金;3、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采取公示欠费或通过诉讼途径追缴物业服务费用。有超过20%的业主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业主15天后,有权单方终止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第十四条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车位停放服务费和停车保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一)车位服务费及车位停放服务费(已购买车
10、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未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租金),建设单位出租的车位,由建设单位另行收取租金。1、小车车位服务费35元/月,摩托车车位服务费5元/月;2、室外小车车位停放服务费170元/月;摩托车停放服务费30元/月;3、自行车停放服务费15元/月;甲、乙双方均同意,本服务费仅为车位占用费用,并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乙方对占用车位的车辆不承担保管责任。(二)停车保管费若车主须乙方提供保管服务的,由乙方与车主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并约定停车保管费的收费标准。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车辆事故的,由责任方按约定承担责任。(三)临时停车的,【每次】超过1小时收取5元,超过凌时加收2元,具体按中山
11、市道路临停有关收费标准执行。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按规定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第十六条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1、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或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第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购房人按建筑面积40元/ID?的标准在收楼前直接向代办银行交纳首期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代表或业委会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另行约定。第十八条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
12、,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笫十九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方式筹集购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从物业服务费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具体投保的保险险种为公共责任险、公共财产险。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第四章双方责任第二十条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2、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负责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
13、度,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决算)。3、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按照房屋质量保修书的要求,移交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和本物业规划涉及要求。在甲方保修期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返修。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资料(包括业主及使用人资料)、档案,并于物业移交乙方接收管理30天内向乙方移交。前款所述的资料包括:(1)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2)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资料;(3)物业质量保证书和物业使用说明书;(
14、4)与买受人签订的中山市西区棕桐彩虹花园临时管理规约;(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设备不得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7、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甲方按(中府199924号文要求)总建筑面积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2-3%。比例(商业大厦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经业委会同意可用作商业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不足。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二)乙方责任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开
15、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2.、编制物业年度维护计划和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3、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业的有关规定,当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4、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5、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6、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各种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但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7、对业主和其他房屋使用人违反法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5点及第7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二十二条乙方达不到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约定的考核指标或违反其承诺,或违反第二十条第(二)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间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