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XX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管理办法为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教职工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学校教职工评先树优工作,优化评先树优程序,体现民主、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荣誉称号类别(一)综合类。各级党政、人事、业务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拔尖人才、记功、齐鲁名师、潍坊名师和优秀班主任、潍坊市突出贡献专家等。(二)业务类。各级政府、业务部门表彰的政府教学成果奖、教学能手、首席技师、优秀共青团员、财务工作先进个人、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等对口业务表彰。(三)比赛类。在各级政府、
2、业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教师技能比赛、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大赛、说课比赛、优质课比赛、课件评选和教案评选等活动中获得的奖项。二、推荐、评选办法(一)校内荣誉评选1先进工作者(1)评选范围各行政部门及各系行政管理人员。(2)评选条件能准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高;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工作作风好;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团结协作,有改革创新精神,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当学年度师德考核优秀。(3)评选程序按照比例确定评优名额;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推荐人选;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评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2 .优秀教师
3、(1)评选范围专职教师。(2)评选条件当学年度内两学期均完成规定的课堂工作量;当学年度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评估均为B等及以上;年龄45岁以下者,当学年度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45岁以上者,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班主任考核均在B等及以上。当本学年度师德考核优秀。(3)评选程序按照比例确定评优名额;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日常工作考核推荐人选;责任部门负责审核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评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3 .优秀党务工作者(1)评选范围学校所有中共党员且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评选条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定学校评优条件。(3)评选程序民主推荐。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等职业学校 教职工 评先树优 工作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