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租赁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视频监控租赁合同.docx(1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视频监控租赁合同篇一: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协议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协议(适用于深圳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协议编号:甲方: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甲方为了加强在建工地管理力度,租用乙方的“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对建设工程的现场施工进行视频监控。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业务定义1.1视频监控系统:乙方提供远程视频监控、传输、存储及管理的系统。第二条协议标的2.1 甲方租用乙方“视频监控系统”,用于甲方在建工地的视频监控,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要求
2、确定安装数量和位置。2.2 所有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业务需求单为本协议的附件,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 甲方对在建工地的视频监控需求,应以书面或网上填报的方式(业务申请表)向乙方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开通视频监控业务的数量、准确的接入地点、开通时间、服务期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3.1.2 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租用业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用于本协议第2.1条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3.1.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业务管理需求及时缴纳视频监控系统的租赁费用。3.1.4 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入
3、网的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线路路由确认、供电路由、塔吊上施工配合、监控范围的确认、安装场地准备等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协调工作。3.1.5 甲方负责提供安装视频监控业务所需稳定电压的220V接电端子,并承担视频监控前端设备所需用电的电费,同时保证视频监控点24小时供电,如因供电原因造成视频监控不能正常显示由甲方负责处理。3.1.6 甲方需要对视频监控点迁移或需变动视频监控点的路由(包括电源线和信号线的路由,如升高塔吊等)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出迁移变更申请,不能擅自改动或拆除有关线路和设备,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按附件二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材料及施工赔偿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4、。3.1.7 甲方承担视频监控前端设备及工地内接入线路的防盗及安全防护工作,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电源、管井、室内分布等供乙方提供畅顺的通信服务,提供各种电信设备室内安全的安装区域。对于发生视频监控设备及线路的被盗及人为损坏,由甲方按附件二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材料及施工赔偿费用标准赔偿相应的损失。3.1.8 甲方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业务迟延开通的责任,并视为该业务按时开通。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 乙方在资源具备的条件下,在甲方办理相关业务受理手续后二十日内,完成业务的开通工作。在暂未具备资源的情况下,乙方有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通业务。3.2.2 乙方负责对项目进行总调度,并负责对项目进
5、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3.2.3乙方负责组织对业务全程连接、调通,制定工程计划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3.2.4 在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下,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对出租的线路、设备进行维护。3.2.5乙方对甲方租用的设备和线路定期进行巡检,频率为每月一次。3.2.6 乙方负责全程处理甲方在接入和使用所租用的“视频监控”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3.2.7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提供专项工地视频监控设计图纸,其中涉及图纸要求有专门供电点的标示,同时,乙方需提供供电点的取电位置、工地信号线布防安排(如:是否需要套管等)相关安装要求。3.2.8 乙方负责提供工地视频监控摄像机及路由器免费迁移
6、服务。第四条项目费用及付费方式4.1月租费为800元/路(每一个摄像头算一路),合计共路。4.2每开通该业务的一路监控点,即开始启动收取该路的月租费用。4.3办理业务申请时需按要求签订银行账户托收协议。4.4甲方月租费用的缴费方式为:缴纳预存费用和银行托收,甲方一次性预缴6个月租赁费用。第五条业务的退租5.1 协议到期后,若甲方退租“视频监控”业务,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停收租费的时间以乙方发出的业务终止单所规定的时间为准。5.2 甲方退租时,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租金。第六条视频监控业务的开通6.1业务开通是指甲乙双方商定的线路全程测通、设备正常工作。第七条产权归属7.1乙
7、方投资建设的资产(包括视频监控设备、线路等)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只拥有协议期间的使用权,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有权收回。第八条通信和服务质量8.1双方承诺根据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履行本协议,维护双方权益。8.2乙方按工业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质量要求,保证甲方租用业务正常使用。8.3若本协议履行期间,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则自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生效之日起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执行。第九条保密9.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
8、议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0.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3.1.2条将租用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将租用业务用于本协议第2.1条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除收取正常的租费外并向甲方加收取月租费两倍的违约金。10.3 甲方若在协议到期前单方面终止协议,则仍需向乙方支付剩余协议期的月使用费。10.4 如甲方逾期付费,甲方除向乙方补交使用费之外,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电信业务使用费超过三十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十日仍未足额支付使用费,则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到甲方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为止。第十一条法律
9、适用和争议解决11.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11.3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二条免责条款12.1 因战争、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
10、续履行的,本协议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后解除。第十三条租赁期限12.2 本协议租期期限预计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实际租赁时间以每路监控点开通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办理完退租手续止。12.3 除非甲方在租期期满前三十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不再续租,租期将续延,续延时间不受限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内容对于续延期仍有约束力。12.4 甲方工程完工解除租用合同时,需按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应安监部门同意拆除视频监控系统签章文件。第十四条附则14.1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14.2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
11、,乙方执份。本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4.3 甲乙双方联络方式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5号联通大厦联系人:电话:075533364488传真:0755-365022335882邮编:51804814.4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条补充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
12、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深圳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点安装地址附件二: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材料及施工赔偿费用标准篇二:远程监控租赁协议渝北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远程视频管理设备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重庆市渝北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租方):为了进一步促进双方加强与合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设备达成如下协议:1、设备租用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租赁设备安装地点:3、设备租用费用:乙方租用甲方视频设备;租赁价:2000元/月【从安装之日(含本日并以安装单为准)起至拆装之日(含本日并以拆装单为准)止,最短租赁期为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计】。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
13、转让或销售。未经甲方授权,擅自转让或销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设备初装免费,同时收取相应设备押金2600.00元(贰仟陆佰元整),保安公司不开具设备押金发票,出具相应收据,拆除设备时返还押金。5、双方责权: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5个月预付租金IoOOO.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双方责权在本协议期内生效,协议期满后双方责权另行协商。2)、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通知单后,方可按照甲方的要求进入现场安装设备,设备安装完毕投入使用时,甲方向乙方出具安装回执单。3)、甲方负责投放设备场地本地正常使用。4)、乙方负责投放设备场地的电源以及相关的电源插板以供甲方安装设备
14、和正常运营设备。5)、协议期内,现场安装设备如出现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维修,否则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乙方需照价赔偿(按附件设备单价执行),同时甲方在事故责任明确的情况下,24小时内应做出处理。6、甲方安装完毕后,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乙方应保证系统的按时供电,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系统未能正常运行,则甲方在乙方质保金中按每天200元进行扣除,以给予甲方系统故障赔偿,同时由此而造成相应上门检查维护费用等,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务维护费100元/次。7、如果因设计变更或者征地拆迁等原因需暂停使用远程监控编码器15日以上,乙方将分局批准的书面停工报告传真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分局批准的书面停工报
15、告予以拆除,并从分局批复的停工日期次日起不计租金,待恢复使用后再重新收取租金;如需暂停使用远程监控编码器15日以内,安装单位不予拆除设备,设备租金减半;如因乙方未能将停工报告及时传真甲方,则甲方按正常租金进行收费。8、合同期满后,甲方到场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并进行拆除后,甲乙双方协商设备押金金退还事宜。9、如因乙方停工或爆破作业完毕,甲方需在48小时内进行拆除,48小时内乙方应负责设备安保,如有丢失乙方需照价赔偿(按附件设备单价执行)。10、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时,双方可依本协议寻求仲裁或诉讼。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签字):乙方单位(签字):联系电话:02367285200联系电话: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地址翔宇路36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前端设备单价标准1、爆破在线前端设备价目表:2、设备安装、拆迁费用和使用租赁以及押金费用1)、设备初装免费,同时收取相应设备押金2600元,保安公司不开具设备押金发票,出具相应收据,拆除设备时确认设备未损坏返还押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