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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一章职责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1、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2、审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
2、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第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
3、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
4、、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16、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第三条生产调度中心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
5、负荷运行。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第四条行政管理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第五条分厂、车间(部门)领导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
6、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六条操作工人职责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
7、原始数据的记录。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七条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
8、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第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
9、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I。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
10、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第十五条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第十六条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或技术质量部负责保存。每年由设备管理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第十七条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第十八条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第十九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第二十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维护、保
11、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第二十三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第二十四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第二十五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第二十六条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第二十七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
12、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第四章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第三十条文件管理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2、设备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3、设备管理部或技术质量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第三十一条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设备管理部识
13、别其适用性,并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设备管理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5、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技术质量部审核,安全生产
14、责任人批准。6、设备管理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7、特种设备文件由技术质量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8、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设备管理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9、文件销毁由设备管理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设备管理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设备管理部借阅。10、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
15、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设备管理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第三十二条记录管理1、设备管理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设备管理部备案。3、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设备管理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4、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5、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设备管理部备案;设备管理部制定的记录由设备管理部负责更改,由设备管理部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6、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