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公司内从事各类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的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含各类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操作工、电梯维修、锅炉司炉、水质化验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制冷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需经过特殊安全技术培训的人员。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
2、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人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
3、负责人报告。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企管部、安全环保部同意,方可变动。第六条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企管部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复审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企管部,证件发放由企管部负责。第八条凡属特殊工种,从外单位调入本公司,必须经有关单位证明,经本公司有关技术业务考核合格后,方可承认此工种,否则不能按此工种上岗。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a)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b)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C)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d)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条公司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审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公司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 作业 人员 安全管理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