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管理制度.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预防生产火灾和减少火灾对生产的危害,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到实处,明确责任,切实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的消防管理。第一章职责第一条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
2、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第二条安全环保部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长远规划和年度消防安全计划。(-)协调与地方消防部门的关系。()组织实施防火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改。(四)监督消防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消防设施竣工验收。(五)所属消防队在生产调
3、度中心配合下,组织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窠演练。(六)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按规定进行考核奖惩。(七)所属消防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三条公司消防队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落实上级的工作计划、部署。2、积极做好安全消防工作,积极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3、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档案,督促存险单位整改火灾隐患。4、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的消防监督工作。5、督促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6、依法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处理火灾事故。7、按照权限对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工程的防火设计进行审核,实施施工监督和参加竣
4、工验收。8、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行为。9、负责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消防监督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第四条消防队队长职责:1、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2、负责编制或修订企业防火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动火工作的审批及管理工作。4、负责安排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负责每年公司消防运动会和军训的安排和落实。6、督促并指导消防队员训练和车间应急演练。7、负责消防队车辆及器材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8、协助安全监察对作好全厂的安全监护工作
5、。9、组织对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10、完成直属领导所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五条消防队队员职责:1、认真遵守部门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坚守岗位。2、严格执行监护作业相关规定,合格完成各项监护作业;3、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监督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的清洁和完好备用状态。4、加强消防技能训练,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演练,快速应对火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5、做好日常防火巡查和安全消防设施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预防整改措施,避免火灾事故发生;6、加强夜间巡回检查,坚决纠正并制止“三违”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7、必须熟悉车辆器材的技术参数、用途
6、及操作使用方法;8、按时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熟悉灭火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理论水平;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第二章厂区内消防安全第六条为做好厂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化工厂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七条执行“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的规定。第八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第九条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第十条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洗。第十一条厂区内不准随意存入非生产
7、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第十二条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第十三条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塔杆高的15倍。第十四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第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第三章消防器材的管理第十六条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各单位负责管理维护。第十七条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个。第十八条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不少于1.5米,其底部离
8、地面积高度不宜小于0.15米。第十九条各类灭火器的维护保养要求:(一)化学泡沫灭火器的维护保养。(1)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并取用方便的部位。不可靠近高温或受日光曝晒以防碳酸氢钠分解,冬季要防冻,并定期检查喷嘴是否堵塞,使之保持通畅。(2)每年定期检查碳酸氢钠溶液是否失效。检查方法是从筒体内取出三份碳酸氢钠溶液,在瓶胆内取出一份硫酸铝溶液,将两种溶液迅速一起到入量杯内,看产生的泡沫是否大于四份溶液体积的6倍以上。如小于6倍,则应更换灭火剂。(3)每次更换灭火药剂或使用期已满二年以上的,应每年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该灭火器试验压力的1.5倍,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在灭火器上标明试压试验日
9、期。(二)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维护保养。(1)灭火器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得接近火源,环境温度应在-5+45度之间。(2)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重量,用称重法检查。称出的重量与灭火器钢瓶底部打的钢印总重量相比较,如果低于钢印所示量50克的,应送维修单位检修。(3)每次使用后或每隔五年,应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应与钢瓶底部所打钢印的数值相同,水压试验同时还应对钢瓶的残余变形率进行测定,只有水压试验合格且残余变形率小于6的钢瓶才能继续使用。(三)干粉灭火器的维护保养:(1)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环境温度-5+45度为好。(2)灭火器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严重
10、腐蚀场合,防止干粉灭火剂结块、分解。(3)每半年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储气瓶内二氧化碳气体是否泄漏。检查二氧化碳储气瓶,应将储气瓶拆下称重,称出的重量与储气瓶上钢印所标的数值是否相同,如小于所标值7克以上的,应送维修部门修理。如系储压式则检查其内部压力显示表,指针是否指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已在红色区域,则说明内部压力已泄漏无法使用,应赶快送维修部门检修。(4)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再充装,再充装时,绝对不能变换干粉灭火剂的种类,即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不能换装磷酸镀盐干粉灭火剂。(5)每次再充装前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对灭火器筒体和储气瓶应分别进行。其水压试验压力应与该灭火器上标签或
11、钢印所示的压力相同。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再次充装使用。(6)维护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修理、再充装应送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第二十条消防队应对公司的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有问题的灭火器及时进行更换。第二十一条定置摆放的消防器材无火情不准动用,对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者应追究责任并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有关消防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四章公司消防车的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消防车的日常管理:1、严格遵守部门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2、车辆管理员必须按车辆维护保养基础知识对车辆进行日常的例行保养和定期维护。3、开车前、收车后应对发动机、传动制动转向机构、灯光等部位进行检查,
12、并做好调整。4、努力钻研技术,熟练掌握车辆的结构与性能,节约燃料,降低消耗,提高行车效益。5、爱护车辆,勤保养、勤紧固、勤清洗。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坚决避免重复出现故障。6、对消防车的水泵定期更换机油,每天对车辆的油、水、气、电进行检查。7、车辆在进行维修时,车辆管理员必须熟知修理情况,配件更换情况。对修理中发现的虚假项目和配件更换,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8、消防车离开公司,必须通知队领导,进入公司监护及执行其它事情时,车辆管理员必须做好登记。9、消防车的高喷、水炮部分要每月检查维护一次。10、做好车辆备用易损件的申报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消防车辆的维护保养:1、司机从接管车辆
13、钥匙起就开始承担该车驾驶及维护保养责任(临时驾驶该车人员同样承担该车驾驶维护和保养责任)。2、每次出车前,发动机启动后要待速运转3分钟左右,使发动机的各部件得到良好的润滑,减少发动机机件的磨损。3、车辆每天保持清洁,驾驶室物品摆放整齐,发现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彻底,根据情况对驾驶员进行处罚。4、车辆配置的警报、警灯时刻保持完好状态,无特殊情况不准随便开启。5、车辆驾驶必须按公司领导和处室的安排出车,无安全环保部领导批准,其他人员严禁擅自驾驶消防车。6、车辆需要维修,车辆管理员必须先提出车辆维修申请,写明维修项目,经批准后到公司指定维修地点进行修理。时刻保持车辆良好的战备状态。7、车上需添置工具、
14、器材等物品,必须先请示处室领导,司机无权自行配置。8、车辆管理员必须按车辆维护保养基础知识对车辆进行日常的例行保养和定期维护(日常例行保养由车辆管理员负责完成,其项目包括出车前的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和保养;车辆定期保养由部门制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保养)。9、车辆在进行维修时,车辆管理员必须熟知修理情况,配件更换情况。对修理中发现的虚假项目和配件更换,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10、车辆要保证油箱内部不少于一半的燃油。不允许出现车胎没气、电瓶没电、车辆无油、无水、无灭火剂等现象。若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处室领导汇报,不得隐瞒,否则将对车辆管理员进行处罚。11、车辆归队后,发动机要待速运转3分钟后
15、方可熄火。车辆处于修车状态,必须关闭总电源。车辆管理员负责监督。12、在厂区内驾驶车辆,时速不准超过20km/h(特殊情况除外)。第五章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第二十四条发生火警,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公司消防队电话:8119),同时在确保个人安全基础上积极进行扑救,将火势扑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火灾不管大小要在1小时内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第二十五条公司保卫部从接到报警到处理火警、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第二十六条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第二十七条发生火警、火灾后,发生事故的部门、车间应将事故经过、损失等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第二十八条对隐报、瞒报火灾的车间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罚。第六章防火安全用电管理第二十九条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按照电工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第三十条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照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第三十一条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