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项目部小车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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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站项目部小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项目部小车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和使用率,做到安全节省,降低成本,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安全行车,为电站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望自觉遵照执行:一、小车调度管理小车主要是保证项目部领导和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项目部各部门员工在工地或外出用车,必须要通过本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由该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到综合办要车,经综合办同意后方可使用车辆。工地用车:在施工、生活区以内及县城范围内,项目部领导和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由行政办主任直接派车;外出用车:在城区以外,项目部领导和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可由行政办主任派车并报知项目部领导。外出派车必须填写派车任务
2、单,并在报销时作为审核之一。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应付突发性事件及处理特殊问题,小车班的所有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在营区内,小车司机在本人宿舍或门卫值班室待命。在雨雪天气里,无特殊情况,严格控制小车派出施项目部以外行车。小车班对所有小车应加强安全管理,并负责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实行出车登记制度和小车出行前自检制度,即:检查车辆制动是否良好;检查方向系统安全有效;检查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检查车容车貌是否干净整洁等内容;二、小车维修管理严格车辆修理报告和台帐制度。车辆维修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班长审查后,到物资办公室填报车辆报修单,经物资办、综合办及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核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车辆维修结束后,由物资
3、办会同车班班长对修理项目进行核实,修理发票经行政办主任及物资办主任双方签认,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办方能进行报销,并建立每台车辆维修的详细台帐。凡未经报告擅自修理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三、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项目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请假,不准私自将小车交付其他人驾驶,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行政办主任同意。违者,按项目部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处罚。严格控制车辆的配件及油料,按照要求做好行车记录,节约油耗,杜绝浪费。所需配件、油料须按管理定额核定。驾驶员应尽可能满足乘车人员工作用车需要。驾驶员不服从统一调度、值班不到岗的,首次罚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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