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六版) 教案 人大 项目15 保全和先予执行---任务二十六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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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课程教案教学任务项目十五保全和先予执行学时多媒体教室C)企业5授课地点O专业教室实训室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1.了解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2.掌握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的种类、适用条件3.明确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学习内容1.了解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2.掌握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的种类、适用条件3.明确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重点难点重点:1了解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2.掌握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的种类、适用条件难点:3.明确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及学习要求任务一财产保全一、财产保全的概念和种类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
2、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榻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IOO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二、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及解除任务二行为保全一、行为保全的概念和种类(-)行为保全的概念行为保全,是指为了保证法院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或者为了避免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或者进步的损害,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中请,就定被申请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强制性措施。由此可见,行为保全的对象是被中请人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行为保全的形式是要求被申请人
3、为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二)行为保全的种类行为保全有诉讼行为保全和诉前行为保全两种。二、行为保全的适用条件(-)中请人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行为保全是为了保护中请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临时性裁济措施,是针对中请人的利益行为。然而,行为保全措施的采取通常都会对被申请人的权利造成损害,为了避免申请人滥用权利,要求中请人必须承担一定的举证义务。但是,行为保全往往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申请人并没有充分的时间去收集相应的证据,因此,在申请行为保全时,申请人只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具有中请行为保全的资格,并且其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法院就应当裁定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二)具有行为保全的必要性所谓行
4、为保全的必要性,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申请人的权利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即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第二,情况紧急,如果不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将会给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使其损害扩大。【引例分析】(三)如不采取行为保全给中请人造成的损害将大于采取行为保全给被中请人造成的损害法院在作出行为保全裁定时,需要对中请人所遭受的损害和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害进行比较,只有在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可能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大于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可能给被中请人造成的损害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作出行为保全的裁定。(四)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在作出行为保全的裁定
5、时,需要考虑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在对公共利益因素进行考量时,应当非常谨慎。如果对一个案件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可能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法院就不能作出行为保全的裁定。三、行为保全的程序四、行为保全与相关制度的比较辨析(一)行为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都属于民事保全制度,都具有保障判决执行的日的。根据申请保全的时间不同,都可以划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情形。二者有很多共同之处,但是作为不同的保全制度,二者也有很多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争议标的为财物的案件,其保全对象是被中请人的财产或者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而行为保全适用于诉讼请求为非金钱请求的民事案件
6、,其保全对象是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2 .是否提供担保不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就会服回财产保全的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是否提供担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由裁量。而行为保全主要是限制被中请人的行为,往往涉及当事人的重大利益,容易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进一步的损害。为了使被申请人因错误的行为保全措施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偿,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3 .保全措施不同财产保全的对象是财物,采取的保全措施主要是在封,和押,冻结等其他限制财产移的方法。行为保全主要是责令被中请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根据案件具体情形的不同,行为保全的方式具
7、有多样性,法官可以自由裁量,通常采取责令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限制活动等方式。(二)行为保全与先子执行的区别行为保全和先予执行的共同之处在于,二者的适用都不同程度地强调了案件事项的紧急性,都要求在终局裁判之前给予中请人以临时救济,都可以指向一定的行为。但是,二考点有明显的不同。任务三先予执行一、先予执行的概念先予执行,是指在受理案件后、终局执行以前,由于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法院裁定义务人预先给付权利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的措施。三、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先予执行是法院己经受理案件但是尚未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责令当事人预先履行义务。它只适用于特定的案件。根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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