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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镇关于加强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认真落实村干部管理考核机制,根据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以村干部履行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围绕目标、注重实绩、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二、考核对象村干部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县委组织部核定职数的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大学生村官。三、考
2、核办法村干部绩效考核分县级考核和乡镇(街道)考核2个层面。村干部1至3季度工作报酬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根据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标准,按季度发放。4季度工作报酬为绩效工资,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综合县级考核和乡镇(街道)考核结果发放。(一)县级考核。县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督查考评、明察暗访对党建、综治、信访、计生、森林防火、脱贫攻坚、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心工作进行直接考核,对村干部不认真履职视情况每次分别扣发绩效工资500元、IoOO元和2000元。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绩效工资500元。坐班制坚持不够、不实,年度内被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作风办等部门督查暗访发现1次不到岗的;全年
3、发生1至2次到市非访的;或发生1至2次来县集体上访的;或发生1次到市集体访的;计划生育工作全年出现1起错、漏报,或出现1例追溯期内突破考核目标的政策外生育的;年度内每发生过火面积50亩以下森林火灾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采集录入、更新完善不及时的;村委会(社区)未明确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未认真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信息录入严重低于任务数的;农村环境卫生、土地确权、“三资”管理等工作未按期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因不认真履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绩效工资IOOO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
4、位,党内活动不正常,相关记录不规范,远程教育未按要求开展,出现电教设备丢失、损坏情形的;全年发生3次以上(含3次)到市非访的;或发生3次以上(含3次)来县集体上访的;或发生2次以上(含2次)到市集体访的;或发生1次赴省非访的;在县人口计生检查或抽查中问题较大的;年度内发生1起过火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森林火灾的;脱贫攻坚资料档案不完善,贫困户没有做到“四有”(有扶贫手册、扶贫帮扶人、具体帮扶措施和脱贫确认书)的。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辖区内发生一般责任事故死亡1人及以上的;综治工作“村为主”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市县综治督查(暗访)中落后,被通报批评的;农村环境卫生、土地确权、“三资”管
5、理等工作严重滞后,受到市县通报批评的;因工作失误或擅自离岗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绩效工资2000元。对党建工作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履职情况没有改善,党内生活制度形同虚设,三年未发展1名党员的;全年发生2次以上(含2次)赴省非访的;或发生1次及以上赴省集体访的;或发生3次以上(含3次)进京上访或1次及以上进京非访的;在市计生检查(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大或在省人口计生检查(抽查)中存在问题的;辖区年度内发生1次重伤或死亡1人以上的森林火灾的;或发生一起持续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的;在贫困对象识别和退出、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中存在优亲厚友,谋取私利的;辖区内发
6、生2起及以上一般责任事故的,或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未认真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市县综合督查(暗访),群众知晓率、安全感和满意度低于50%(含50%)的;农村环境卫生、土地确权、“三资”管理等工作严重滞后,影响省市对县绩效考核结果的;在省市各类督查评比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其他情形。(二)乡镇(街道)考核。乡镇(街道)考核按照实绩考评、民主测评和党委评议三个步骤进行量化考评,总分100分,其中工作实绩考评60分,民主测评20分,党委评议20分。由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评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备案。1、工作实绩考评(60分)。对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量化考评,主要以村干部年度岗位职责
7、、目标任务和工作实绩为主,与基层党建、脱贫攻坚、计划生育、信访综治、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中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紧密结合。2、民主测评(20分)。测评对象应包括为全体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原则上2000人以上村参评人数不少于100人,2000人以下村参评人数不少于50人,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测评采取定性测评(设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定量计分(分别为优秀计100分、称职计80分、基本称职计40分和不称职计0分)的方式进行。3、党委评议(20分)。年底乡镇(街道)召开村干部绩效考核测评会议,由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乡镇包村干部,
8、以不记名方式进行测评(测评方法同上)。四、组织实施(一)成立桂阳县村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局、扶贫办、林业局、农业局、安监局、信访局、综治办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对村干部绩效考核的督促指导和县级考核的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村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乡本镇(街道)实际制定具体考评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实绩考评、民主测评和党委评议工作。(二)乡镇(街道)村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评情况,提出等次建议意见,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考核结果应向被考核的村
9、干部进行反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o评为“优秀”等次的按130%标准领取“绩效工资”,评为“称职”按IO0%标准领取“绩效工资”,评为“基本称职”按照80%标准领取“绩效工资”,评为“不称职”的按50%标准领取绩效工资。(S)计划生育、信访综治、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基层党建等工作被全县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或者在省市相关检查评比中出现重大问题的村,所有村干部绩效考核均不得评为“优秀”。(四)各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本单位村级工作开展情况,于当年12月底前将县直单位年度村干部绩效考核意见呈报表上报县委组织部和相关乡镇(街道)备案。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根据县直部门提供的依据和结果,经县村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扣发绩效工资。五、有关要求(一)坚持标准。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既要做到以人为本、分类考核,又要做好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的有机结合。(二)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各村利用党务、村务公开栏,对村干部绩效考评情况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三)农村社区(居委会)干部,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