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docx
《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培育和发展全市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促进农业农村资源要素优化,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从无形走向有形,从无序变为有序。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我市从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的各种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遵循原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并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二)坚持资产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依托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统筹开展交易,形成统一规范的交易形式、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办法;(三)坚
2、持权属所有、农民自主、村民自治,保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四)坚持不改变集体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闲置农房(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尊重农民的流转交易主体地位,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交易,不得妨碍自主流转交易。第四条【进场条件】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要素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权属清晰;(二)参与主体具有流转交易农村产权要素的真实意愿;(S)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四)流转交易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省市及我市关于环境保护、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
3、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性规定。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组织机构及运营模式】由XX市人民政府授权XX市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土流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XX市农村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合资公司作为市级平台运营主体,在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管下负责独家运营XX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依托各乡镇(街道)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和村级交易服务室,形成市、乡、村三位一体的交易体系。在全市推行以“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平台建设、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鉴证、统一平台服务标准、统一平台运维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收费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八统一”运营模式。-cI-第六条【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4、职责】合资公司向各乡镇(街道)服务站和服务室派出业务专员,协助各服务站(室)做好相关工作。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配备,运营初期配备3到5人工作人员,协助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数据与信息的统计、汇总上报、分析和监督预警等工作,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发布、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开展产权查询、组织流转交易、交易(合同)鉴证、交易资金结算、交易业务培训与指导、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负责本级流转交易数据与信息统计、汇总上
5、报、分析和监督预警等工作。条件成熟后,可在当地金融监管等部门指导下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及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第七条【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人员配备及职责】各乡镇(街道)设立“XX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站”,主要承担本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和本乡镇(街道)集体所有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信息的收集、初审、上报工作以及对村级服务室的工作指导。由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指定1到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工作。第八条【村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室人员配备及职责】各村设立“X
6、X乡镇(街道)XX村(社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室”,由各村民委员会至少安排1人专门负责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相关工作。第九条【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农业农村、财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水利、林业、金融监管、农投公司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关联部门组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等方面的职责,负责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引导、督促农村产权流转进场交易。要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和规范文本,报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积极
7、配合市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第三章交易范围及方式第十条【交易品种】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流转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4-1 .农村土地经营权。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或者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的经营权。2 .林权。包括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3 .“四荒”使用权。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大规模未开发利用土地使用权。4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包括在规划范围内,依法取得的水域、滩涂水产养殖使用权。5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包括由农村集体统
8、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6 .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包括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7 .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包括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8 .农业类知识产权。包括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9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包括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组织及其成员依法享有的股权。10 .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户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11 .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采购、涉农项目招商和转让等。村集体用自有资金或上级部门投入村集体的资金项目开展招标、采购、招商和转让等。12 .农村集体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村 产权 流转 交易市场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