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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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加固和拆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
2、取,施工单位使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和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足额计提、据实计量、规范使用、严格监管”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第五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范使用和管理。第六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包括以下十项:(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
3、电系统、洞口或临边防护、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防护、临时安全防护、支护及防治边坡滑坡、工程有害气体监测和通风、保障安全的机械设备、防火、防爆、防触电、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设施设备支出;(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4、(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A)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十)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详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表(附件1)。第三章计列及提取第八条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时,应按照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之和的2.5%。项目法人应按照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对于施工环境复杂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
5、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特殊的安全施工措施提高安全生产费率。第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将安全生产费用列为不可竞争费用,金额为批复概算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压减。招标文件中不再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相应修改安全生产费。第十条投标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价进行报价,不得增减。第H条总承包单位实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第十二条工程设计概算调整的,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调整后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执行。第四
6、章计量及支付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应据实计量、支付。工程设计已考虑的安全措施不重复计入安全生产费用。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分项计量。单项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方式可采用清单单价计量或总价包干计量。计量依据包括实物工程量、合同、工作成果和影像资料等。第十五条对能够形成固定资产重复使用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应按折旧或摊销进行计量。折旧或摊销的计算方法依据合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据实确定。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施工单位支付不少于50%的安全生产费用,剩余费用应按照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支付。总承包
7、单位应在分包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于分包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将至少50%的安全生产费用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剩余费用应按照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支付。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执行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审定的程序。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方式、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总承包单位依法实行分包的,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方式、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等。第二十条项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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