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水卫生监督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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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饮水卫生监督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一、行动目标围绕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卫生健康与教育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学校饮水卫生管理与监督,预防学校饮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监管措施和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师生健康权益。二、行动对象全县使用直饮水(包括管道分质直饮水和净水器)或桶装水饮水机的各级各类学校。三、行动内容每年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5%使用直饮水或桶装水饮水机的学校开展监督检测,2024、2025年分别对上一年度监督检查或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学校进行“回头看”,3年实现对各级各类学校的饮水卫生监督专项行动全覆盖。县卫生监
2、督所负责县内各级各类学校的饮水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县疾控中心负责县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水质采样、检测。专项行动主要是对学校饮水的管理制度、人员卫生、索证管理、卫生档案管理、水质处理器滤芯滤料更换情况、设备设施清洗消毒、桶装水饮水机存放、饮用水突发事件发生及处置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开展饮水水质检测。(一)学校饮水卫生管理检查1总体要求:学校是否有饮水卫生管理部门,是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管供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学校是否有饮水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饮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2 .直饮水(包括管道分质直饮水和净水器):重点检查管道分质直饮水是否持有效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设备是否具有有
3、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设备名称、型号、卫生许可批准文号及生产企业信息(名称、地址、委托加工单位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产品技术参数信息(净水流量、额定总净水量、工作压力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产品生产日期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范围内;产品各级滤芯数量和材质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是否根据水质情况和制水量及时更换滤芯等水处理材料,更换的水处理材料是否具有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设备及管道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制水间及直饮水饮水处是否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水质是否按要求定期检验,是否有具备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等。3 .桶装水饮水机:重点检查桶装水饮水机是否具有有效涉水产品
4、卫生许可批件(设备名称、型号、卫生许可批准文号及生产企业信息(名称、地址、委托加工单位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产品生产日期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范围内),饮水机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生产企业有效生产许可证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桶装水和饮水机存放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4 .卫生监督员开展现场检查时填写附表2(*县学校饮水卫生管理监督检查表),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汇总填写附表3(*县学校饮水卫生管理监督检查汇总表)。(二)学校饮水卫生水质检测1管道分质直饮水:采样点以每个独立供水系统为单位,分别在直饮水设备总出水口和最远端用水点采样。小于10个用水点至少设置2个采样点,每增加50
5、个用水点增设一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至少采样两份。必检项目为:浑浊度、高镒酸盐指数、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评价标准为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DB32/T761-2023)o5 .净水器:在净水器出水口取样,若同一台净水器有多个出水口,应当在最远端出水口取样,采样数量应当不少于净水器总数的10%,至少设置2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至少采样两份。必检项目为:浑浊度、高镒酸盐指数、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反渗透机出水水质评价标准为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纳滤机出水水质评价标准为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其他净水器出水水质评价标准为生活饮
6、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o6 .桶装水饮水机:采样点为饮水机常温出水口,采样数量不少于饮水机总数的10%,至少采样2台以上饮水机,每台机器至少采样两份。必检项目为: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评价标准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3)o7 .县疾控中心开展检测时填写附表4(*县学校饮水卫生检测结果上报表)。县卫生监督所汇总填写附表5(*县学校饮水卫生监督检查水质检测不合格学校汇总表)和附表6(*县学校饮水卫生监督检查违法案例查处统计表)。四、时间安排(一)学校全面自查(每年3-4月)学校按照“*县学校饮水卫生管理自查表”(见附表1)相关要
7、求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县内各幼儿园参照本方案开展饮水监督自查。将自查表于4月1日前盖章报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邮箱:;(二)开展监督和检测(每年5-10月)每年6月30日前各地至少完成当年专项任务的50%,10月20日前应完成全部任务。(三)组织联合督导(每年9-10月)县卫生健康委和县教体局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四)汇总结果上报1县卫生监督所要认真汇总和审核专项检查结果,每年10月20日前,将本辖区“学校饮水卫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附表3、5-7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通报县教体局。2 .县疾控中心每年10月10日前将附表4上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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