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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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提升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转变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证照分离”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许可实施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资料,由许可实施机关当场作出卫生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第三条本省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工作管理,许可实施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工作实施。第四条对符合以下情形的公共
2、场所实施告知承诺:(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证办理;(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第五条申请人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证办理时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含卫生设施);(四)由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第六条申请人申请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证办理时,应当填写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附1)。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许可实施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申请人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和第五条规定资料后,许可实施机关当场进行审核。第七条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第八条申请人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应当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取得行政许可后3个月内未营业的,应当主动向许可实施机关报备。第九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的经营者,应当
4、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三)由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四)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第十条申请人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填写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附2),申请人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和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后
5、,许可实施机关进行当场审核。第十一条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延续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沿用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延续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延续”字样。第十二条申请人或经营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处罚。第十三条许可实施机关应当自作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许可情况通报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及时将公共场所经营者报备的3个月内未营业信息通报事中事后监管部门第十四条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被审批人取得新办或延
6、续卫生许可后的3个月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对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涉及水质净化消毒等重要卫生设施的公共场所,应尽快进行现场核查。3个月内未营业的,待其营业后再进行检查。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从重处罚,并由许可实施机关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第十五条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场所卫生诚信档案,建立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不诚信不守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行业准入限制。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附:1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7、(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2.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年第号申请人:(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证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证件类型: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姓名:证件类型:证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现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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