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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燃气领域三清,两改.五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燃气领域安全稳定向好发展态势,着眼长远保障我县城乡燃气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市、县主要及分管领导的指示要求,坚决把燃气领域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全县实施“三清、两改、五提升”专项行动。坚持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企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相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始终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形成安全监管合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时间安排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月18日三、专项行动内容(一)“三清”工作1清除“黑钢瓶”。“黑钢瓶”泛指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者来路不明
2、等非法燃气气瓶,主要包括非国标燃气气瓶、不合格气源燃气气瓶、翻新燃气气瓶、超期未检燃气气瓶、检验不合格燃气气瓶和正规厂家生产但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备案的“无二维码”燃气气瓶等;重点对小饭店、小吃摊、小作坊、餐饮门店,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废旧厂房、仓库、地下室,农村“双代”用户、农村集市等重点部位和区域进行摸排。要结合掌握的销售使用“黑钢瓶”等违法行为线索和案件,逐案、逐环节倒查追溯“黑钢瓶”来源和销售、使用全流程,彻底查清利益链条,坚决遏制市场出现“黑钢瓶”的流通。查处的“黑钢瓶”要全部予以收缴、统一处理。2,清除非法充装、灌装“黑窝点”。坚持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县开展地毯式排
3、查非法充装、灌装液化石油气的“黑窝点”整治行动,做到“五个摸清”,即摸清“黑钢瓶”重点用户、重点区域,摸清“黑钢瓶”的存储、供应点,摸清“黑钢瓶”的运输车辆、路线,摸清“黑钢瓶”的实际经营者,摸清“黑钢瓶”充装源头,查清非法提供气源和非法灌装的“黑窝点”,坚决查处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和销售、储存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清除不合格灶具点位。对违规经营销售燃器具、减压阀和熄火保护装置等涉燃气设备不符合国家3C强制性认证、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3)标准的点位要严管重罚。对于拖延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吊销营业执
4、照,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以上“三清”工作专项行动,依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县城乡燃气安全共性问题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X安办2023X号)、并参照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打击整治销售和使用“黑钢瓶”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监发2023X号)要求,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管委会)依据规定的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20日。(二)“两改”工作1改变燃气使用环境。各类使用液化石油气餐饮坂店和单位食堂存瓶量超100千克钢瓶,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现象;用餐区与液化石油气在共有空间存放;在密闭半密闭空间,且存在高层、地沟和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5、等情况下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流动摊贩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罐、灶、阀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燃气企业;完成时限2023年1月18日)2.改变用户使用燃气不良习惯。燃气安全泄露报警器“装而不用”,体现在不通电、随意安置,只做表面功夫;在室外作业,液化石油气钢瓶受阳光暴晒;为节约成本,随意摇晃、倾倒、加热和罐与罐之间相互倒气等行为;对“黑钢瓶”、未更换不锈钢波纹管、罐灶使用安全距离不够、多个热源方式、钢瓶上放置其他物品、未加装熄火保护装置
6、等规范要求不理不睬、熟视无睹等行为;对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引导置若罔顾、充耳不闻等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燃气企业;完成时限2023年1月18日)(三)“五提升”工作1 .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围绕市、县燃气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通过运用5G、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采集分析全县城乡燃气行业信息数据,推动城乡燃气高质量发展;围绕小黄车配送体系,要严格落实县双代办关于印发关于液化石油气企业建立配送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代办字2023X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规范液化气配送标准,贯彻执行“配送即安检”的要求,不断提升液化气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7、;围绕瓶改管提升工作,积极鼓励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和用户改用管道燃气,减少全县瓶装燃气使用量,从源头上减小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围绕农村两员建设,切实发挥好农村“两员”履职尽责能力,始终绷紧燃气安全这根弦,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坚决杜绝燃气事故;围绕“一城一企”经营格局,鼓励规模大、信誉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市场化手段,实现规模化、集团化经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完成时限2023年1月18日)2 .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层层压实地方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燃气企业主体责任、燃气用户使用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末端落实,共同做好燃气安
8、全防范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党政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交通、发改、城管等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杜绝出现燃气领域监管的盲区;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送气即安检要求,按照相关条例的规定,落实好入户安检制度。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安装使用,餐饮企业是否存在开放式厨房作业,燃气使用环境是否符合规范等内容,对于虚假安检、敷衍安检违规供气的企业要顶格处罚,对入户安检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告知用户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要果断停止供气;燃气用户要自觉改变用气环境和不良习惯,提升安全用气意识,遵守安全用气规则。要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
9、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燃气管理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月18日)3 .提升专项治理能力。针对燃气领域非法违法问题,各级各部门执法力量要加强密切配合、执法协作,通过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确保燃气安全工作层层抓到底、项项抓到位。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严厉查处单位和个人利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行为;依法查处擅自改变燃气气瓶检验标识、漆色等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改装的气瓶和利用罐车等移动
10、式压力容器直接对气瓶充装燃气行为;督促充装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燃气气瓶送检和不合格气瓶报废制度;负责对不合格或者超期未检的燃气气瓶出具查验证明;加强对燃气气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燃气气瓶企业;负责统一报废、销毁专项行动查获的“黑钢瓶”;要配合住建、城管、商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公安部门要积极组织基层所队配合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城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清查,加强街面巡查;对发现的涉及“黑钢瓶”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予以立案查处。依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县城乡燃气安全共性问题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11、X安办2023X号)、并参照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打击整治销售和使用“黑钢瓶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监发2023X号)要求,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管委会)依据规定的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月18日。4 .提升技术防范水平。各单位要加大对燃气安全装备的投入,结合实际列入财政预算,为行业监管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燃气泄露检测仪。组织燃气经营企业要增加燃气泄露检测仪、智能燃气激光巡检车的采购数量,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培训I,达到会操作、会使用的规范要求,“人防”+“技防”齐头并进,进一步扩大安全检测覆盖范围,确保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开展燃气安全自闭阀安
12、装情况的排查工作,对还未安装自闭阀的用户和单位要进行补装,切实保障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燃气管理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燃气企业;完成时限2023年1月18日)5 .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广泛采用网络、电视、微信、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加大安全用气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燃气安全意识;要对餐饮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燃气安全应知应会情况进行考核,发现学习掌握不到位的,要予以重点提醒记录,抓好教育培训的工作;加大组织对农村“两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的要发放上岗证,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牵头单位:
13、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燃气企业;完成时限2023年1月18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聚焦燃气安全突出问题,坚持目标导向,落实好四方责任,真正在思想上紧起来、落实上动起来,责任上严起来。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强化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能力,加大打击“黑钢瓶”“黑窝点”的力度,畅通联合打击违法行为通道;制定并落实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处罚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集中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对发现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相应部门处理,对管理混乱、违法经营、发生重大事故的燃气企业,要依法严惩。(三)开展联合督导。县双代办将于12月底组织县有关部门开展暗访检查,重点核查各单位落实“三清、两改、五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强,且仍存在问题隐患的,予以全县通报。各单位自本活动开展之日起,12月12日、28日报送“两改、五提升”工作进展情况,12月18日报送“三清”工作总结报告,要求文字精炼、数字翔实、内容全面。活动结束后务于1月16日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双代办,经汇总后上报市双代办、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