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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车场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将位于的停车场及配套的设施设备租赁给乙方经营管理。据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停车场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一、停车场位置及面积(一)停车场位置:O(二)面积:平方米(三)租赁范围说明:。(四)配套设施说明(一并列入租赁范围):O(以下统称“停车场”)二、租赁时间(一)租赁时间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协议期限为年。(二)乙方享有在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续约的优先权。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约定该停车场租赁费用包括场地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两部分组成,场地使
2、用费为人民币元/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每月。每月租赁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元)。租赁费用按提前支付。(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保证金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三)乙方需用水、电时,水、电费结算方式依照以下款执行:1、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结算,每月日前应向甲方交纳(价格标准按商业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收取)。2、由甲方全额承担。3、甲方每月承担人民币元,超额部分由乙方支付。(四)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协议或终止经营,甲方将不退还当月租赁费用以及履约保证金。四、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根据业委会的授权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固定泊
3、车位;2、负责指导、监督停车场的公共维护工作;3、负责指导、监督停车场的清洁工作;4、负责停车场照明设备的维修保养。(二)乙方责任:1、负责进场车辆的看护、保管、防盗工作;2、依照相关物业管理有关停车场管理要求执行;3、优先保证本项目业主的车辆停放;4、负责停车场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5、负责停车场的保洁工作;6、负责停车场管理所需设备、用品添置及消防器材配置的费用。五、其它要求(一)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公共设施,不能占用公共房屋(场地)及堵塞通道。停车场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应在甲方指导下自行负责。(二)乙方要在停车场安装招牌、张贴标识等应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安放,不得到处张贴及零散
4、摆放影响停车场美观。(三)乙方的代表人是停车场安全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所租赁房屋(场地)如有使用照明等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失职、疏忽,违反规定而造成火灾、失窃等其它事故,乙方需承担所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四)本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协议的,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停车场及其公共设施,如发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除停车场内的土木、水电设施。确需拆除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自行拆除,因此引发的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停车业务,向用户开具发票、承担责任。(六)协议终止之日起5日内,乙方必须将停车场内的自备物
5、品予以转移,超过5日以上甲方视乙方自动放弃对房屋(场地)内遗留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房屋(场地)内乙方遗弃物品进行处理。六、违约责任若乙方违反以下任何一条,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停车场并没收保证金,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一)乙方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等相关费用,欠费时间超过5日以上的。(二)擅自拆除停车场内的土木、水电设施,经书面告知超过5日以上仍未进行整改的。(H)存放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以书面告知超过5日以上仍未进行整改的。1、将停车场分包、转包或变相转让、转包给他人的。2、在所租赁房屋(场地)安装广告招牌、支立旗帜、张贴标识等,经书面告知超过5日经上仍未进行整改的。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八、附则(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