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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导员值班制度辅导员值班制度篇一为进一步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保证学生晚间学习生活秩序,推进我校学风建设工作,特制定辅导员晚间值班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值班时间值班当日16:30次日8:00二、值班辅导员的职责和要求(一)基本职责1、教育教学秩序的维护(1)负责本学院教学楼区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2)接待学生来访、咨询等,处理学院学生事务;(3)带领学院学生干部检查晚自习出勤、纪律等情况,保证本学院晚自修效果与学习氛围的维护;(4)负责本学院有关宿舍楼栋管理工作,带领学生干部抽查学生晚归、不归、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5)巡视本学院早操出勤情况;(6)带领学院学生干部检查早自修出勤、纪
2、律等情况;2、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处理冷静对待、及时处理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辅导员在接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迅速、准确地向学院领导、学生处及行政值班人员报告相关情况:(1)遇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应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在第一时间联系急救人员(可拨打120急救和校医务室电话),同时向相关领导、部门报告;(2)遇治安或刑事案件,应视情况的严重程度会同学校保卫部门(夜间后保值班人员)共同进行处置或报警,同时向相关领导、部门报告(二)工作要求1、学院和学生处在网页上公布每晚各学院值班辅导员、值班地点、值班电话。2、值班辅导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3、值班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故不能值班,须提前请假,由学院协调安排他人替班。3、值班辅导员当值期间要主动关心学生,深入教学楼与社区,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配合社区值班人员搞好宿舍管理工作,纠正学生不良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4、值班期间须保持值班电话与个人手机通讯畅通。三、值班管理(一)采取轮流值班制,原则上一学期值班人员固定。(二)值班管理主要由二级学院负责,学院在每学期开学前确定二级学院晚间值班安排表并报学生处,学期中途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需提前协调替换人员并及时报学生处备案。(三)安排值班原则。一年级辅导员每周4次,其它非毕业班辅导员每周2次,毕业班辅导
4、员不参加值班。新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和毕业生离校前两周等特殊时期,根据需要增加值班次数。(四)学院每晚须明确一位值班辅导员负责人。便于统筹学院内值班辅导员工作以及与学校总值班的联系与沟通。(五)学校建立辅导员值班检查制度。检查人员由学生处及各学院学工办主任组成。(六)辅导员不按时值班或不按要求巡查,发生责任事故的,由学院进行处理并报学生处备案。四、附则本管理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辅导员值班制度篇二一、总体要求(一)自20xx年10月开始实行思政工作人员晚值班制度,通过全体思政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加强了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密切了师生关系,帮助解决了学生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校园的安定稳定
5、。实践证明,实行晚值班制度是创建“和谐校园”,全院上下齐抓共管,实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需要,是实现学生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确保学院安定稳定的需要。根据中共闽江学院委员会闽江学院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院委20xx34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依据闽江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的总体规划,制定相关制度。各专业辅导员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既是学院学生工作发展的需要,更是做好各年级、各专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学生部会加强对参加值班辅导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二)、根据学院值班工作实际,结合现阶段学生工作发展的需要,将值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学院值班有关工作(1)、要有重点、有针
6、对性地加强学生自律委员会的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管理;(2)、要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落实熄灯制、点名制、晚归不归登记制等,并有重点的进行思想教育和引导;(3)、带班老师要经常性的深入接触、联系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掌握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第一手资料;(4)、要及时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可联系学院统一值班的领导、老师协助解决,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2、学生部统一组织值班有关工作(1)、依托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开展工作;(2)、负责接待来访学生,通过个别谈话、座谈等方式了解学生动态;(3)、以抽杳的方式加强对各辅导员的晚值班
7、及周末节假日工作的督促、指导,必要时可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4)、协调处理好各类跨系的、重大的紧急、突发事件;(5)、根据实际需要,有重点地巡查学生宿舍楼及周边环境。二、值班及住校制度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考虑到目前学院思政队伍的现状及结构特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如下:(一)值班制度1、学生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辅导员参加晚值班及周末、节假日值班,制定值班安排表;并根据值班安排表计算值班工作量;2、学生部根据辅导员的住宿分布、工作特点等因素,采取滚动值班的方式,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调班、请假。若确实存在困难,当天需与他人调班或请假的,须其本人提前书面申请,经学生部负责人签字同
8、意后方为有效。(二)住校制度1、凡是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原则上每月住校天数不得少于20天(每周5天,包括周末);2、要求每天至少有一名辅导员住校;3、女辅导员从产假开始至小孩满两周岁期间,可免于参加晚值班及住校;4、实际工作中若确实存在困难,无法正常参加晚值班或无法完成规定晚值班工作量的,须其本人于每学期初提出申请,由学生部审核,经院领导研究、审批后方能按其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晚值班及住校工作量;三、考勤制度为了保证值班工作的有序进行,了解辅导员的住校及值班情况,为年终考核提供参考,实行签到制度,要求所有住校、值班辅导员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四、工作补贴制度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本着服务、激励的原
9、则,在实行经费预算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给予参加值班的辅导员一定补贴,具体为:1、辅导员住校每人每天给予补贴10元;2、参加学生部统一组织值班的辅导员周日至周四晚值班每人每天给予补贴30元;周末及节假日值班补贴按照周末加班标准给予相应提高(由办公室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执行);五、工作奖惩制度1、将晚值班考勤情况、工作表现和成效作为辅导员考核、干部选拔、学习进修、选送培训等有关工作的参考依据;2、对于未按规定完成值班和住校工作量者,除予以通报批评外,扣发当月值班工作补贴,同时取消当年辅导员考核评优资格;3、思政工作者若当学期出现未经请假离岗、随意换班等情况者,除予以通报外,不予发放值班工作补贴,同时取消
10、当年辅导员考核评优资格;4、思政工作者在值班过程中,若出现代替签到、塌班、工作不负责任、事件处理不及时、因通讯渠道不畅而影响工作等情况,除予以通报批评外,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六、其它1、本通知有关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辅导员值班制度篇三一、辅导员寝室巡查制度每个辅导员每周要巡查所带学生寝室二次以上,并在宿舍管-理-员处做好相关登记。巡查期间,辅导员要做好如下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做好内务卫生,保持宿舍整洁;引导学生健康上网,纠正网上不良行为;提醒学生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财物;及时发现和纠正如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管制刀具、私拉电(网)线、点蚊香、抽烟、喝酒、不关锁门窗等不安全行为;
11、清理外来人员滞留宿舍或留宿行为;检查学生就寝人数,督促学生就寝;对熄灯后喝茶聊天、喧哗、群聚等影响就寝的,现象要及时制止。二、辅导员值班工作职责1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巡查(每晚巡查二次以上),不得无故迟到、旷到或早退;有事需要调班或请假的应提前向系负责人说明,负责人及时将调动情况上报学生处。2 .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本系学生中的各类事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赶赴第一现场,并根据情况向系(院)领导进行汇报,联系相关辅导员解决。3 .深入学生寝室,加强巡查,做好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熄灯、返校等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4 .充分利用值班时间,开展学生深度辅导工作,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中存
12、在的思想问题及心理问题,增强管理教育工作的针对性。5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的问题及其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6 .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相关检查工作。7 .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宜三、辅导员值班工作要求1 .各系每天至少安排2名辅导员负责本部门的夜间值班工作。2 .各系负责对本部门的辅导员夜间值班工作进行安排和管理,辅导员夜间值班表同时报学生处备案。3 .严格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因值班人员擅离岗位造成的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由值班人员负责。4 .学生处将会同各系对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辅导员夜间值班情况将作为学生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辅导员值
13、班制度篇四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的值班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师委学工(20xx)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辅导员要入住学生公寓楼。各工作日和特殊时段,全体辅导员均应在校在岗在位。因私或因公离校,需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第三条各学院要切实安排好辅导员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原则上每个学院、每栋学生宿舍楼在夜间和节假日至少要有1名在编专职辅导员在校在岗值班。寒暑假期间,学院视留校学生人数安排专职辅导员值班,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第四条各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全体辅导员应始终坚守岗位,增强政治责任
14、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落实好工作责任。第五条值班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一线。要深入学生宿舍、课堂和活动场所,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值班期间校园安定稳定。第六条值班辅导员要及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理。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期间发现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按照学生工作系统紧急、重要信息报送规定(修订)(师委学工(20xx)37号)的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学校相关部门汇报,第一时间联动协调处置。第七条学院辅导员值班安排要坚持公正有序、公开透明,值班表一
15、经公布,需严格执行。值班辅导员需详细填写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日常值班登记表,不迟到不早退。因特殊原因无法值班的,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学院提出换班申请,不得出现空岗脱岗、事后补假的行为。学院需将辅导员值班的实际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和思政绩效发放的参考指标。第八条学生工作部将不定期对学院辅导员的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辅导员在工作或值班时间无故脱岗的,取消辅导员该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第九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体专、兼职辅导员。第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辅导员值班制度篇五一、每幢学生宿舍楼每晚安排1名辅导员,实行辅导员夜间值班制。二、学生处负责编排值班表,辅导员应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如有特殊事情需要调换的,须经学生处批准后方可调换。三、值班辅导员不得脱岗,通信工具公示并要保持畅通,值班辅导员在值班期间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四、值班辅导员值班期间重点检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学生外宿、晚归,宿舍卫生等情况,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五、辅导员须按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工作人员或部门汇报。六、值班辅导员接受学院值班干部监督,学生处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其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七、每日18:OO开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