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有效破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评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绩效考核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提升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运营管理水平,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省农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突出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着力提升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
2、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因地制宜实施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超前谋划,统筹优化建设布局,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二、遵循原则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一张蓝图干到底。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原则,采取“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方式有序推进。以提高耕地地力水平、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为建设目标,综合考虑规划布局、水源保障、基础设施现状、连片面积、建设周期、资金投入、农民意愿、实施效益等因素,逐步破除高标准农田建设碎片化问题,提升全市整体建设水平。优先解决农田沟渠排水不畅、灌
3、溉设施缺失等堵点问题,因地制宜补充土壤改良、土地平整等建设内容。力争实现3-5年期间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道路、沟渠相通,排水顺畅。三、制度框架(-)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负总责,承担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评估评审等任务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各自承担的技术服务、工程和产品质量负责。(二)招标投标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审查投标单位和人员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严禁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应合理确定招标条件、划分标段和评标办法,应明确与质量有关的具体要求。要加大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力度,在诚信、服务、质量、资质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4、单位不允许招标。(三)合同管理制。严格签订各项业务合同。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评估评审等业务应当签订合同。合同文件应当有相应质量条款,将质量目标分解到每个阶段、相关工序,确保质量可控。项目测绘、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不得转包、转让或分包任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任务,有以上行为的单位五年内不得在本市所辖区域承建任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业务。(四)工程监理制。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过程监理,加强施工材料质量、隐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复查。监理单位应及时收集、整
5、理、归档监理资料,定期如实向项目法人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相关控制措施。四、项目实施(-)实施流程1 .项目区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由县级政府主导,新建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相结合,与农村沟渠整治、农田井管护利用、畜禽粪肥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等相结合。要以破除碎片化为前提,以已建项目区周边乡镇为首选目标,优先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取,推进项目建设集中连片。项目区土地权属要清晰,单个项目区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0亩。项目区确定前,乡、村两级应进行实地踏查,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人员提前介入进行实地勘察测量。项目选址应在查阅上图入库资料基础上,征求相关部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意见
6、,村委会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自愿建设证明材料。选定的项目区需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党组会议通过,并形成工作会议纪要。2 .项目设计。县级法人单位应在完成实地测绘和必要勘察并获取项目区耕地数量与质量状况基础上,负责组织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以提升项目区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因地制宜、因需设计”,重点实施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配电等核心工程。设计方案应明确建设内容、建设质量、投资和效益目标等,设计要突出体现实用性,坚决杜绝无配套设施设备,建后无使用价值的单一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且信用状况良好的机构进行编制,并达到规定深度。3
7、 .项目评审。项目评审专家和第三方评审机构的选取应实行回避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评审项目设计成果,对设计依据、建设方案、设计标准、概算编制、效益分析等内容合规性、科学性、合理性和设计文件及附件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加强审查,必要时可对申报、勘测、设计单位开展面对面质询。4 .项目批复。市农业农村局对设计评审可行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项目,及时批复立项,对有异议的,经专家论证符合立项条件后及时批复立项。5 .项目审批。县级项目法人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5日内汇总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由市农业农村局行文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批。6 .项目招投标。项目审批后
8、,县级项目法人应做好施工标段的划分,组织预算评审,确定拦标价,开展招投标。应严格加强投标资格的审查,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监理、审计及专业化管理等单位或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招投标后,县级项目法人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监理等规范合同,严格明确项目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7 .项目施工。开工前,县级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项目区农民代表进行技术交底。设计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缩减规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项目设计文件,确保设计意图在施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标准 农田 建设项目 实施 监管 工作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