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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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激发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热情,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必备条件和优质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策支持与高校毕业生自身努力相结合,合理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大力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活力,推动全市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尽快创业。二、工作目标
2、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体系、服务体系、培训体系和孵化体系,不断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提高就业创业成形成政府激励就业创业、社会支持就业创业和高校毕业生努力就业创业的工作机制。三、主要措施(-)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领域。1 .引导毕业生赴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2023年全市通过考试招录(招聘)20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乡镇、街道。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对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直接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对
3、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2 .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现代种养殖业、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就业创业。对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对到贫困村创业符合条件的,优先提供贷款贴息、场地安排、资金补贴。到贫困村工作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
4、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3 .支持到小微企业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的部分;支持高校毕业生进行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
5、额度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4 .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20万元,吸纳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额度最高为400万元,鼓励各级担保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提高贷款额度。(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5 .实施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扶持计划。鼓励支持各地、各相关部门创
6、建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和高校毕业生众创空间,对达到市级标准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免费入驻园区。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优秀团队选拔扶持力度,每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行综合评价,选拔资助50个左右优秀初创型、成长型和成熟型创业团队。其中,初创型30个,成长型10个,成熟型10个,分别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新兴产业领域创业,落实小微企业减税降费、创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落实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
7、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让科技成果,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大力推进大学生创客空间建设,促进众创发展,引导高校大学生群体进入孵化器进行创业孵化。(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师范学院、医学高等专科学校)6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将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通过建设一批创新创业试点专业、示范课程、示范基地、教研课题等项目,推动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入专业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
8、伸,提升大学生创业创新能力。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可给予15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对2018年1月1日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初创补贴。(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师范学院、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二)强化毕业生就业精准服务。7 .加强实名制登记服务。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工作,每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面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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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加快 促进 高校毕业生 就业 创业 工作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