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第四章 机械排烟设施7条重要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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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规范!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第械排烟设施,7条重要内容!目录1 .【注意】12 .文13 .真题在线巩固31 .【注意】我们教材的编写是以规范为依据的,当你发现教材和规范有冲突的时候,请参考规范!今天要分享的是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四章排烟系统设计4.4机械排烟设施的内容。2 .文2.1.1 当建筑的机械排烟系统沿水平方向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本条规定机械排烟系统横向按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系统,是指风机、风口、风管都独立设置。这样做是为了防止火灾在不同防火分区蔓延,且有利于不同防火分区烟气的排出。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2.1.2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
2、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其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公共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50m,住宅建筑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 o(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是重要的建筑,一旦系统出现故障,容易造成大面积的失控,对建筑整体安全构成威胁。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及时排出烟气,防止排烟系统因担负楼层数太多或竖向高度过高而失效,且竖向分段最好结合设备层科学布置。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2.1.3 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以合用,但应符合排烟系统的要求,且当排烟口打开时,每个排烟合用系统的管道上需联动关闭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控制阀门不应超过10
3、个。(通风空调系统的风口一般都是常开风口,为了确保排烟量,当按防烟分区进行排烟时,只有着火处防烟分区的排烟口才开启排烟,其他都要关闭,这就要求通风空调系统每个风口上都要安装自动控制阀才能满足排烟要求。另外,通风空调系统与消防排烟系统合用,系统的漏风量大、风阀的控制复杂。因此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当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同一系统时,在控制方面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系统的误动作。系统中的设备包括风口、阀门、风道、风机都符合防火要求,风管的保温材料采用的是不燃材料。)444排烟风机宜设置在排烟系统的最高处,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进风口,两者垂直距离或水平距
4、离应符合本标准第3.3. 5条第3款的规定。(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提高火灾时排烟系统的效能,并确保加压送风机和补风机的吸风口不受到烟气的威胁,以满足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需要。)4.4.5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 3. 5条第5款的规定,且风机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对于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 .机房内不得设置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3 .排烟风机与排烟管道的连接部件应能在2800c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为保证排烟风机在排烟工作条件下,能正常连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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