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中小学幼儿园网络工作群组暂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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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干区中小学幼儿园网络工作群组暂行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互联网群组管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防范网络重点风险和互联网黑灰产(电信诈骗等)向学校渗透,增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构建安全、高效、精准、规范的家校沟通平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 江干区教育系统内网络工作群组统一使用企业微信平台,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通过企业微信账号验证并加入江干区教育局局校互联。第二条 各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涉及业务工作的网络群组必须基于企业微信创建,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群组管理;各班主任组建“班级群”必须基于企业微信创建,一班一群。第三条 各班主任(群管理员)要根据需要科学及时组建“班级
2、群”,认真审核群成员身份,审核结束后,班主任应立即在“班级群管理”中开启“禁止更改群名称”和“群聊邀请确认”功能,实行“班级群”封闭式管理;师生调离班级要及时删除该成员账号;毕业班“班级群”在符合本管理规定的情况可以保留。第四条“班级群”由班主任(群管理员)管理,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群内学科教师要随时关注“班级群”舆情,积极配合班主任开展工作;群成员(学生家长)可通过识别橙色“xx学校”后缀识别老师身份,涉及学生收费通知,家长操作前,须认真甄别收费发起人的真实身份、收款事项、收款金额等内容,谨防诈骗。第五条 群管理员要熟练使用“班级群”各项功能,正确引导群成员在微信端使用“班级群”,引导群成员尊重他人发言,礼貌应答,不争吵、不刷屏;教师不允许在群内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凡需家长确认的事项,教师需使用“群功能”中的通知、收集表等功能发布,确保数据可追溯,不可直接在群上发布。第六条禁止在群内发布广告、游戏娱乐、推销商品等与家校沟通无关的信息,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等过激语言,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力等内容;有群成员不遵守以上要求的,群管理员有权直接将其移出群组。江干区教育局部署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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