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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司法鉴定行业“执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评分表机构名称:年月日序号内容分值评分要求机构自评检查评分扣分得分扣分得分1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情况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情况:具有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制定机构章程,明确机构负责人的产生、变更程序和职责等事项,是否按照章程履行管理职责;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否有设立主体的授权书,对包括机构负责人任免及职责、重大仪器设备购置或使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事项进行规范,是否按照按照授权书及相关制度履行管理职责。5独立法人资格司法鉴定机构未制定机构章程的扣5分;章程的内容缺项的,每缺1项扣1分,未按照章程履行管理职责的每例扣1分;非独立法
2、人司法鉴定机构无设立主体的授权书,扣5分;授权书内容缺项的,每缺1项扣1分,未按照授权书及相关制度履行管理职责的,每例扣1分。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业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和证书管理制度;风险告知制度;投诉核查制度;教育培训和业务考评制度;人事管理制度。10未建立上述制度的,每缺少1项扣1分;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或制度内容缺项的(以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规定的项目为准),每缺1项扣05分;制度未得到落实和执行的,每1例扣1分。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建立并
3、运行与其鉴定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建立并运行鉴定案件内部讨论和复核制度。8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扣4分;质量管理体系内容缺项的,每缺1项扣1分。未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鉴定的,每例扣1分;未建立鉴定案件内部讨论和复核制度的,扣4分;未按照鉴定案件内部讨论和复核制度实施鉴定的,每例扣1分;3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司法鉴定机构是否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及开展鉴定业务所需配置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维护和更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未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及开展鉴定业务所需配置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维
4、护和更新不符合相关要求,每例扣1分。4执业场所建设情况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委托、鉴定材料保管、鉴定实施、鉴定档案存放等区域划分是否合理;各区域设置是否能够有效满足开展鉴定业务的需要。6执业场所各功能区域划分不全或不科学、不合理的,每项扣2分;执业场所设置及软硬件建设不能满足其业务范围和执业类别要求的,每项扣2分。5执业公示情况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执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下列信息: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司法鉴定许可证(正6公示内容每缺少1项内容扣1分;公示内容与核准登记的信息有误的,每项扣0.5分。本)证书;司法鉴定人姓名、职称、执业类别和执业证号;委托、受理和鉴定流程;司法
5、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承诺和风险告知;投诉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6司法鉴印章、牌匾标识制作使用情况司法鉴定机构是否按照核准的名称制作、使用印章、牌匾标识;司法鉴定人是否刻制有鉴定专用章、专用章内容是否与登记的基本情况相一致;司法鉴定印章、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件办理等相关情况是否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5未制作印章、牌匾标识的,每缺少1项内容扣1分;制作的印章、牌匾标识与核准的信息不一至的,每项扣0.5分;印章、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等未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每项扣0.5分。7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是否存在下列违反法律、
6、法规和规章执业的行为:是否存在超业务范围执业的行为;是否存在以诋毁同行、虚假宣传、支付介绍费、违规设立接案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收取鉴定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是否存在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和为;其他违法执业的情形。10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执业的,每例扣5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例扣10分;执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项扣2分。执行司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有违反鉴法鉴定反鉴定程序规则、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施鉴定的行为;定程序规则、技
7、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施鉴程序、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是否存在不依照相关技术定行为的,每例扣4分,情节严重或造成8技术标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的行为。8严重后果的,每例扣8分;准和操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有不依照作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行为的情况的,每例扣2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例扣4分。9司法鉴定文书制作情况司法鉴定文书格式、文书签名和用印是否符合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及省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文书的制作、校对、复核、签发、送达、时效等环节是否采取了有效的监管措施;司法鉴定文书的归档、保存和管理是否符合青海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10司法鉴定文书
8、格式、文书签名和用印不符合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及省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每项扣1分;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文书的制作、校对、复核、签发、送达、时效等环节未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的,每项扣1分;司法鉴定文书的归档、保存和管理不符合青海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的,每项扣1分。10司法鉴定人依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建立并执行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规范管理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有关事务;6未建立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扣3分;法履行出庭作证义务情况司法鉴定人是否存在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行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工作基础台账不全的,扣2分;司法鉴定人存在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
9、证行为的,每例扣3分。1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是否存在为招揽业务而作虚假承诺等行为,机构管理人员和司法鉴定人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对待群众有生冷硬推等行为;机构管理人员和司法鉴定人是否存在索要或收受委托人财物及接受委托人宴请等不廉洁行为。8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每例扣4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例扣8分。12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是否存在拒绝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弄虚作假的行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是否存在不服从上级主管7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存在拒绝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弄虚
10、作假行为的,每例扣7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存在不服情况部门的要求,拒绝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及培训的行为。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拒绝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及各项活动行为的(以上级主管部门签到记录为依据),每例扣2分;现场检查时未提交机构自评打分表或自评打分严重失实的,扣3.5分。13司法鉴定机构资质和质量建设情况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及产品质量类司法鉴定机构通过认证认可情况及2013年以来参加能力验证活动情况;其他类司法鉴定机构相关行业有特殊资质要求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5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及产品质量类司法鉴定机构未通过认证认可的,扣3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及产品质量类司法鉴定机构2013
11、年以来未按省厅要求报名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每项扣2分:行业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其他类司法鉴定机构,未取得相应行业资质的,每项扣3分。14获得表彰奖励及理论研究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受司法行政机关表彰奖励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参加公益活动情况;司法鉴定人理论研究情况。8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获市、自治州级司法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每例加1分,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每例加2分,获司法部表彰奖励的,每例加3分;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参加公益活动受到有关部门书面认可或表彰的,每例加1-2分;司法鉴定人的专业论文被省级以上专业刊物登载的,每例加1分,在国家级专业刊物登载的,每例加2分。合it评分说明:1.评分采取“百分制”形式,其中1-6项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共计46分;7T2项为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情况,共计49分;第13项为司法鉴定机构资质和质量建设情况,共计5分,以上三部分总分值为IOO分,机构自评分及检查督导组现场评分时,每项分值扣分扣完为止。2 .第14项“获得表彰奖励及理论研究情况”为加分项,加分累计不超过8分。3 .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4 .评分结果将以通报形式向有关机关部门和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