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乡镇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2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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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高县乡镇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3年版)-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备注1行政许可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审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2行政许可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审批【法律】中华人民
2、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二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3行政许可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查审核【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
3、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部门规章】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23年农业农村部令第1号)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专家等就土地用途、受让主体农业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审核意见。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备注4行政许可对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的审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2019年修正)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15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后,应当安排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在15日内完成实地审查。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乡(镇)人民政府对联审结果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材料完备的,应当在收到联审结果后5日内完成审批,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
5、划许可证。同时,将审批情况书面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经联审不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规范性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18号)第六条设区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的业务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农村自建房规划审批;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农村自建房规划申请进行初审并提供审批手续办理指导或者代办服务。5行政许可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
6、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审批【行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二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备注6行政处罚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行政处罚【行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
7、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7行政处罚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或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行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8行政处罚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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