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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闵行区卫健委2023年上半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报告2023年,闵行区卫健委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卫健委、闵行区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要求,提升卫生监督领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一)行政许可情况。2023年1-6月共完成各类卫生许可项目37件,其中3116件为准予许可,1件为不予许可(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其中公共卫生许可766件,医疗执业许可2192件,备案或其他159项。其中公共卫生许可项目包括:公共场所卫生许可556件,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87件,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0件,放射诊疗
2、许可123件;医疗执业许可包括:医疗机构许可332件,医务人员许可1860件;备案或其他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60件,消毒服务机构备案31件、一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1件、中医诊所备案11件、义诊备案1件、放射人员工作证55件。(-)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6月,共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52件,其中警告8件,罚款144件,没收违法所得10件,责令停产停业0件,吊销证件0件,听证案件21件,实际听证2件,强制执行9件,复议1件,诉讼0件。卫生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总计14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3769万元。(三)投诉举报。2023年1-6月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信访单546件(医政类298
3、件、公共卫生类248件)。办结472件,其中咨询求决等类81件。截止2023年7月3日,办结卫生监督投诉举报396件,查实88件,其中立案53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27件,宣教等其他处理8件;未查实308件,其中未查实但发现其他问题5件。(四)执法人员情况。区卫健委执法机构现有持有监督证的执法人员65名,其中一线人员48名,直接从事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业务;专职法制审核人员2名,担任法制审核工作;辅助执法人员20名。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要求,及时并准确地于政务网上公示我委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信息,着力做好事前公示;行政
4、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职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使用国家卫健委制定的格式文本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所部持续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线执法人员全面配备执法记录仪,在双随机检查、许可追踪、投诉举报处置、无证行医查处等领域全面开展全程音像记录。开展针对执法记录仪使用的内部稽查,将规范使用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实施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根据三项制度涉及到的各项工作依据方案要求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做到应审必审、凡审
5、必严、程序规范、登记清晰、记录可查。上半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组织专题讨论会,共对21件涉及医疗卫生监督和职业健康监督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审核。三、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措施1有序推进双随机工作全面成,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提升监管工作质量。对全事项或者检查事项比较多的检查对象统筹各专业抽查事项、专项整治行动、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做到“一支队伍进机构”“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检查对象不必要的干扰。对于社会关注热点、群众投诉焦点,结合双随机推进,持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2 .围绕卫生健康“蓝盾行动”,继续有力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将“蓝盾行动”与日常监管、随机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充分运用跨部门联合执法、信用监管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提升监管成效。3 .加强法制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执行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培训,结合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进阶培训,开展卫生监督员及协管员年度法制集中培训工作。加强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着力提升法制干部政治能力、法律素养、专业能力,做好执法办案的跨前指导服务,全面提升执法案卷、执法文书的规范化水平。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