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docx
《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2020 ) 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 ) 64号)及省民生工程等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2022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11个,房屋总建筑面积2402.95万平方米,涉及住户25. 44万户。二、实施内容改造范围: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
2、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市、县逐步实施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内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小区内停车、加装电梯、充电、安防、照明等设施,修缮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在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警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三、资金安排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补助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继续安排“以奖
3、代补”资金,用于引导和奖励各市县实施改造;市县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统筹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市县政府可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改造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在不同改造内容中明确居民出资责任和出资形式,鼓励个人参与改造。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养老、托育、助餐、超市、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有关专营单位应按照规定出资改造,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商业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和金融产品服务。鼓励国有实施(投资)主体将财政投入资金作为老旧小区改造资本金,依托改造区域内相关公共服务资源,搭建投融资平台,提升改造水平。四、建设标准以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1年修订版)和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棚户区 小区 改造 城镇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