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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金沙国马酒盒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贵州国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沙国马酒盒加工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岩孔街道长江大道东段地理坐标(106度17分30.45286秒,21度也分52.3544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纸和纸板容器制造(C223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38.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V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2、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2-520523-04-03-705608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11.28环保投资占比(%)0.38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金沙县工业园区是在2011年12月经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同意建设,并于2012年8月编制完成金沙县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同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并以黔府2012183号文下发,同意在毕节市金沙县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并定名为贵州金沙经济开
3、发区,2014年编制了贵州省金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岩孔街道长江大道东段,在该规划的范围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黔环函201817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贵州省金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贵州省金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规划区总规划面积24.99平方千米,建设用地面积14.97平方千米
4、。产业用地面积9.12平方千米,占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占总建设用地的60.93%。首期开发面积10平方千米,首期开发区内产业用地面积7.70平方千米,占规划首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的76.50%。起步区面积3平方千米。经济开发区南以规划G326国道改线道路为界,东至金沙县与遵义县行政边界,北抵白云山山脚规划道路,西至来苏场、四方井一带。经开区范围约24.99平方千米,建设用地面积为14.97平方千米。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2013-2015年;中期2015-2023年;远期2023年-2030年。规划将金沙经济开发区定位为贵州省重要的食品工业基地,产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发展食品工业
5、、矿山机械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循环建材产业为主导的贵州省级经济开发区。项目所在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岩孔街道长江大道东段。以农特产品加工为主、集农业观光与物流商贸等功能于一体,与城镇建设相协调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主要加工生产包装材料,属于配套产业,行业类别符合园区规划要求。项目租用园区中贵州远航中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加工,用地符合园区规划。2、项目与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符合性分析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对园区入驻企业提出要求及符合性如下:根据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
6、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报告书中对开发区制定最低环境准入条件,属于下列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禁止进入园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家淘汰、削减或限制的产品和生产工艺;国家制止重复建设的领域;国家禁止投资建设的工艺,产品;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国家明确禁止建设的“十五小”项目,“新五小”项目;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在试生产前无法拆迁到位的项目;存在严重污染,且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其他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禁止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包装类生产项目,主要生产酒类包装,不属于上述所列项,对照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
7、制类和淘汰类清单范围,故本项目符合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2019其他符合性分析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公布,本项目建设生产加工酒盒,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范围,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结合本项目设备一览表可知,本项目所使用设备不属于淘汰类设备,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
8、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8年,贵州省划定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5大类,共14个片区: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包含3个生态保
9、护红线片区: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月亮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一赤水河水源涵养片区;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南、北盘江一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江一柳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片区;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包含2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沅江上游一黔南水土流失控制片区和芙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控制片区;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包含3个
10、生态保护红线片区:乌蒙山一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片区、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区。经实地勘察,项目周边未发现保护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和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查阅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项目用地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HI类水体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酒盒的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能和生活用水,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给,用水量较小,用水不会达到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接入,不会达到电力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4)与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相符性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8)303号),我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严格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绿色通道
12、类(绿线)、从严审查类(黄线)、禁止审批类(红线)等三大清单管理制度。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从严审查(黄线)和绿色通道类(绿线)清单”中的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29纸制品制造;属于绿色通道类(绿线)项目。同时,项目选址、平面布置、生态保护红线等均符合环保要求。因此,本项0的建设符合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3、项目与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3)12号)的符合性分析(1)全面实施分区管控全市共划定141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8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48%,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
13、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0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19%,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9.33%,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2)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及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
14、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区),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根据单元内的水、大气、土壤和生态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目标要求,坚持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包括除优先保护类和重点管控类之外的其他区域
15、,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对照“毕节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ZH52052220001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毕节市金沙县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印刷、过胶、裱糊过程挥发出的有机废气、开槽、模切粉尘、噪声和废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收集处理措施后经排风管引入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噪音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及厂界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地坪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放至金沙县产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能够达标排放,经对照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3)12号),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重点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与毕节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位置关系图见附图六。4、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岩孔街道长江大道东段,租用贵州远航中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本项目用地属于贵州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