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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拉特旗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编制原则12基本情况12.1 气象水文22.2 水资源及开发利用概况22.3 抗旱能力2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3.1 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33.2 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43.3 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54应急准备54.1 思想准备54.2 组织准备64.3 工程准备64.4 物资准备64.5 预案准备64.6 督导检查65.2 监测预报65.3 预警发布76应急响应76.1 应急响应分级76.2 应急响应启动96.3 应急处置措施96.4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167信息报送及发布167.1 信息报送
2、167.2 信息发布178后期处置178.1 善后处理178.2 调查与评估178.3 责任与奖惩179保障措施179.1 资金保障189.2 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准备189.3 应急队伍保障189.4 技术保障189.5 通信与信息保障199.8宣传培训1910附则错误味定义书签。10.1 预案管理和更新1910.2 预案解释部门2010.3 预案实施时间20附件错误味定义书签。附件1达拉特旗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讯录21附件2达拉特旗抗旱响应流程图23附件3名词术语解释24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做好干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和抗旱主
3、动性,科学调度水源,解决供水矛盾,保证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力争将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科学防灾、抗灾,促进本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抗旱预案编制导则旱情等级标准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实施细则(试行)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达拉特旗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旗范围内突发性旱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旱灾害包括: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4 编制原则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
4、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2基本情况2.1 气象水文达拉特旗是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特征为少雨、多风、干燥,极易发生干旱、洪涝、霜冻等自然灾害。境内全年大部分时间为西北气流控制,只有盛夏季节东南季风带着海洋水汽输入内地,形成降水过程。降水量东部多于西部;夏、秋季节多,冬、春季节少;雷雨多,普雨少。旗内年平均降水量为240-360毫米,由东向西逐渐减少。2.2 水资源及开发利用概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等相关资料,达拉特旗地表水资源量为16622万立方米,其中可利用量为116
5、4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8544万立方米,其中可利用量为20759万立方米;扣除水资源量重复计算量,全旗水资源总量为36294万立方米,可利用量为19923万立方米。2.3 抗旱能力水库作为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在水资源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旱情发生时,可作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达拉特旗现有小型水库5座,分别是:召沟水库、乌兰淖水库、乌兰水库、马莲壕水库、侯家营子水库。2.4 气象监测能力旗气象局共布设有1套中心观测站,36套区域自动站,3套土壤水分站。6要素以上15个,4要素10个,2要素6个,1要素6个。全旗共37套自动站。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 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旗人民政
6、府设立旗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旗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旗防汛抗旱工作。总指挥:旗人民政府旗长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应急工作的副旗长副总指挥:分管水利、住建工作的副旗长、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旗应急管理局局长、旗水利局局长、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旗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旗委宣传部、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旗发展和改革委、旗教育体育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财政局、旗民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旗生态环境分局、旗交通运输局、旗农牧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能源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公安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水利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气象局、旗供电局、旗人武部、武警达拉特
7、中队、旗消防救援大队、中国移动达拉特旗分公司、中国联通达拉特旗分公司、中国电信达拉特旗分公司。除旗级领导外,其他人员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人员承担,不在另行调整。旗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凌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二)研究制定全旗应对水旱等灾害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S)负责防凌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发展态势的综合研判,组织指导协调全旗防凌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四)负责指挥W级、III级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级、I级应急响应报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五)负责防凌防汛抗旱有关信息的发布;(六)承担其他
8、应承担事项及上级交办事项。3.2 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旗防指下设旗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旗防办),作为旗防指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应急管理局。旗防办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旗防办主要职责:(一)承担旗防指日常工作,承担防凌防汛抗旱统筹协调和调度职能;(二)组织协调全旗水旱等灾害应急救援;(三)指导和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四)负责协调调度全旗应急救援力量;(五)负责制定全旗防凌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六)负责督查全旗防凌防汛抗旱有关工作;(七)负责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旗防指,供指挥部研判决策;(A)完成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3.3 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苏木镇成立相应
9、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1)全面主动防御干旱等灾害,要超前谋划,精心安排,靠前指挥。全面落实抗旱应急预案相关措施;(2)负责编制本区域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3)发生干旱等灾害时,及时向旗政府、旗防办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信息上报工作;(4)负责本辖区应急抢险物资、人员、机械等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5)完成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4应急准备4.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干旱灾害、自我保护、节水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4.2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抗旱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和旱情监测预警网络的建设。4.3 工程准备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整治建设水毁工程
10、、病险水库、渠道工程等,保障工程正常供水。4.4 物资准备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抗旱救灾需要,确定储备救灾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制定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做好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建立完善物资调运联动机制,提高物资保障能力。抗旱物资一般包括水泵、储水罐、喷灌机、净水设备、电缆、打井机、找水物探设备、洗井设备、拉水车等。4.5 预案准备各级有关部门、单位修订完善抗旱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做好充分准备。4.6 督导检查实行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4.7 预报预警5.1 监测预报旗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干旱信息;旗水利局负责提供监测范围内的降水量、主要江河水
11、位流量、主要水库蓄水情况、土壤墙情等信息;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辖区内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实际日供水量、正常日供水量、城市干旱缺水率等信息;旗农牧局负责监测并提供耕地、草牧场受旱等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5.2 预警发布气象、水利、住建、农牧等部门加强对干旱灾害性天气、江河来水和工程蓄、引水变化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报旗防指。旗防指在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埔情和城乡供水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和特点,预测干旱发展趋势,判断干旱发生等级,由气象、水利部门及时向旱区发出干旱
12、预警信号。各相关部门做好抗旱水量调度、节水限水及各种抗旱措施准备。5.3 预警解除(一)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二)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5.4 响应6.1 应急响应分级按干旱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干旱灾害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IV级、HI级、II级、I级四个等级。(一)抗旱IV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联合会商研判启动旗级抗旱IV级应急响应。(1)发生农牧业干旱或城镇干旱。(2)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500以上。(3) 1个及以上苏
13、木镇发生供水危机。(4)其他需要启动抗旱IV级应急响应的情况。(二)抗旱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联合会商研判启动旗级抗旱III级应急响应。(1)发生农牧业轻度干旱或城镇轻度干旱。(2)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IOOO人以o(4) 2个及以上苏木镇发生供水危机。(4)其他需要启动抗旱II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S)抗旱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联合会商研判启动旗级抗旱II级应急响应。(I)发生农牧业中度干旱或城镇中度干旱。(2)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 3个及以上苏木镇发生供水危机。(4)其他需要启动抗旱级应急响应的
14、情况。(四)抗旱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经联合会商研判启动旗级抗旱I级应急响应。(1)发生农牧业严重干旱或城镇严重干旱。(2)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6) 4个及以上苏木镇发生供水危机。(4)其他需要启动抗旱I级应急响应的情况。6.2 应急响应启动W级、In级应急响应由旗常务副总指挥启动,级、I级应急响应由旗防指总指挥启动。W级、III级应急响应时,由旗防指负责统一指挥灾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级、I级应急响应时,旗防指在对应等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请求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给予支援,并接受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事发地苏木镇(街道)及相关部
15、门应急响应启动级别应不低于旗防指启动的响应级别。6.3 应急处置措施631IV级应急响应措施(一)旗防指密切监视旱情发展变化,按照权限调度本辖区内的水量。(二)旗防指组织召开抗旱形势会商,部署抗旱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S)旗防办密切关注旱情变化,收集干旱信息和受影响情况,传达旗防指的抗旱工作要求。(四)气象部门每日滚动制作未来天气预报。其间分析研判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结论。根据土壤水分观测规范,气象部门及时向旗防办报送旱情监测信息。(五)水利、农牧、应急部门会同园区、苏木镇切实做好灌溉和抗旱设施的维护管理。结合水毁工程修复,及时对灌溉渠道实施清淤、补漏和硬化,加强渠系管理,提高水的利用率。及时维修保养水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储水罐等抗旱设备,补充必要的抗旱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状况,确保在抗旱中能充分发挥作用。(六)受旱区水利、农牧部门采取节水措施。做好启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