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流程.docx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流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流程.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流程提取名单提取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并进行初步筛查,形成清理名单。发布提示公告通过邮寄专用信函或公告方式,向被列入清理名单企业发送(布)行政提示书(公告)。以邮寄专用信函方式邮寄行政提示书的,应同时邮寄询问通知书。邮寄信函应有两次,中间间隔时间不少于15日,不超过30日。通过公告方式的,公告期为30日。将企业清理名单(含需核查事项)送同级税务部门,征求是否连续六个月未进行税务申报。现场核查行政提示公告期满后,指派检查人员到企业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重新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对通过
2、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案件立案经初步核查后,将仍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企业作为拟吊销企业,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予以立案。案件核审、审批案件调查终结后,将调查终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交由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经审核,对于拟给予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案件,承办部门将案件材料、行政处罚建议及审核意见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发布听证公告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承办部门应制作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可通过公示系统、达州发布网或公开发行的报纸公告送达,并同时在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听证公告期为30日。对不符合继续实施行政处罚的,将其从案件名单中剔除。处罚决定审批听证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后,报请召开清理吊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发布处罚公告清理吊销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同意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建议的,承办部门报局长批准后,制作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时间30日。归档证据、听证公告、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公告等文书一并归入吊销案卷,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归入企业档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达州市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清理 吊销 长期 停业 经营 企业 工作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