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动全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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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动全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贵州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措施。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才仓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3)2号)重大政策机遇,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打造一批中医药产业集群,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构建有利于中
2、医药产业质量总量同步提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产业支撑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全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措施(一)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1支持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围绕重大疾病、药物研发关键核心问题、公共卫生应急防治技术和产品生产、人口健康与老龄化等方面加强新产品研发和产业重大问题研究,开展原创性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中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尽快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生产线。2 .强化创新平台引领支撑。支持研发能力强的中医药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建设面向产业关键共
3、性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服务的创新平台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后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3 .推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组织用好全国药品交易会等平台,带领中药企业参加省内外知名专业展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常态化对接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制度才是高骨干团
4、队、主要发明人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同研发中医数字化辅助诊断设备、中医特色疗法智能化装备、中医治未病现代化装备等提升辅助中医诊断治疗水平。(二)大力推进产业优化聚集4 .坚持科学谋划布局。按照“统筹谋划,特色定位、优势互补、突出重点”的布局思路,结合各市(州)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支持贵阳市发挥省会中心城市优势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数字化和运营管理信息化深度融合,打造制造技术领先、专业人才汇聚、创新源泉涌流的中医药产业数智发展核心区;鼓励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发挥民族文化和生态资源优势,支持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安顺市发挥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引导遵义市发挥特色食
5、品产业优势,共同构建各市(州)联动互促,优势互补,协同共进的中医药+康养产品中医药+文旅产品中医药+食药物质等多个中医药特色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核带动、多区推进的产业发展格局。5 .强化园区承载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才、劳动力等关键要素投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有效提升园区综合承载力,积极协助具备条件的园区申报省级、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对以发展中医药产业为主导的园区,每年新增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时给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推荐支持。6 .提升园区服务水平。鼓励各地、产业协会、相关企业通过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平台招
6、商等方式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对入驻园区的项目和企业,在项目立项、工商注册、建设规划、施工许可、纳税申报、安评、环评、能评等环节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鼓励中医药产业园区积极引进中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0)、合同生产机构(CM0)、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0)、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G1P)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支持企业使用上述平台进行业务委托。鼓励生产企业自主或通过平台机构加快畅通新药研发、临床试验及注册申报渠道。(三)加强市场主体培育7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加大行业整合力度,省内优强企业并购省内企业后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一次性奖励IOO万元;省内企业成功并购省外企业并将工厂搬迁到
7、我省后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支持重点企业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对符合标杆示范条件的龙头企业,积极推荐申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推动梯队企业加快发展,对“十四五期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按照每户100万元、6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8 .加大项目服务力度。积极推荐投资强度大、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实施进度快的中医药精深加工、配方颗粒生产、衍生配套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库和基金项目备选库,
8、对库内技术改造、创新升级、质量提升项目,以及通过上市许可人持有制度方式引进药号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招商引资项目,积极推荐列入工业、流通、金融等领域生产保供白名单,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进行重点协调服务,在项目立项、融资贷款、要素供给、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重点服务协调。9 .鼓励提高质量标准水平。支持企业开展中医药独家品种药效物质基础研究、质量再提升、新适应症开发,引导企业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质量检测方法和控制体系,加强技术装备标准体系建设,对通过国家中药再评价的大品种,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开展中医药技术装备共性标准等可度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和成果应用,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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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贵州省 工业 信息化 关于 推动 全省 中医药 产业 质量 发展 若干 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