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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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3)1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以认识前瞻化、项目标准化、建
2、设工程化、监管程序化、质量产能化为基本思路,健全投入保障、激励约束等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推动形成高效的现代农业体系。(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累计建成4689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474万亩以上,稳定保障5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累计建成5309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264万亩以上;到2035年,59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为农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强化源头整合(三)完善规划布局。全面摸清各地“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结合三区三线划
3、定最新成果、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年)等,省级层面编制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行动方案,明确建设布局,细化落实到2035年的建设彳王务。各市县全面对接省级行动方案和规划,因地制宜制定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禁止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四)加强统筹整合。各地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流域综合治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大中型灌
4、区建设、农文旅产业发展等相统筹,与培育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高效生产模式、提高农田收益等有机结合,整合涉农资金、统筹农田水利和设施建设,实现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发挥项目建设最大效益。注重建设优先序,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大中型灌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脱贫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采取农户自愿互换并地、承包地确权不确地等方式,先流转土地,再统一规划;先平田整地,再配套建设
5、基础设施,实现碎田变整田、小田变大田。省级开展整县推进试点示范,县级开展精品项目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布局合理、上下衔接、层次分明和带动能力强的示范样板。(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林业局、省乡村振兴局,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五)建立动态项目库。根据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动态管理原则,省市县要建立三级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入库因情况变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出库;对符合入库要求的,按程序及时入库,每年第一季度更新调整一次,形成储存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新建项目入库每个单元集中连片规模原则上在500
6、亩以上,改造提升项目入库每个单元集中连片规模原则上在1000亩以上。自2023年起,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实施新建项目,没有入库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复。(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三、完善标准体系(六)完善建设标准。对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3),区分平原、丘陵、山区等类型,制定田块整治、土壤改良与配肥、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管护利用等8个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建设定额标准,细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评价指标,确保高标准农田达到田成方、路成网,林成行、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
7、降,机能通、电保障的标准。(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七)完善质量标准。根据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2030年)明确的耕地质量等级提高0.5等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公斤/亩的要求,结合国家通则规定和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制定高标准农田8个方面的质量标准,确保高标准农田稳产高产。积极开展吨粮田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八)完善验收标准。区分初
8、步验收、竣工验收、抽查验收等不同阶段,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的时限、程序、条件和评价标准,规范开展核实现场、查阅档案、测试运行、实地走访等工作,明确参建单位和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验收责任,确保验收工作质量。(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四、坚持工程化推进(九)优化项目准备流程。及时分解下达农业农村部安排我省的年度建设任务,推动市县用好项目储备库,提前开展初步设计、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现象。依法依规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在线编报、网上评审、电子招标等方式,简化报批材料,优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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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标准 农田 建设 实施 意见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