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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两个先行”的决策部署,深化完善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改革,以城乡房屋建筑T牛事为载体,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为支撑,进一步厘清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的部门职责和管控要求,建立完善城乡统筹、部门协同的详细规划一建筑设计一施工建设一运维宣里全过程管控机制,为努力打造整体大美、浙江气质的现代化城乡风貌提供更为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为做好国土空
2、间规划体制改革的后半篇文章提供浙江方案;为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标志性成果。到2023年底,城乡统筹、部门协同的规划建设宣里体制机制初步建成;围绕城乡房屋建筑T牛事,打造”规划建设管理数字化场景,实现全省贯通应用。到2025年底,城乡统筹、部门协同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高效运行,形成一批实战实效的标志性成果;将规划建设管理数字化应用场景打造成为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改革先行省的标志性成果。二、主要内容(-)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切实解决规划依据缺失、城乡风貌管制要求不明等问题。1 .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加强规划编制审批统筹管理,完善“多规合一体制机制,强化规划纵向传导与横向协同
3、能力,规范详细规划管理,完善详细规划单元划分和编制审批制度,分类指导城镇地区和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2023年底前完成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同步开展市、县、乡镇四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多规合一综合应用,全面实现一张图管理。(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市县人民政府)2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开发建设活动施行差异化用途管制,制定开发边界外建设活动管理政策。完善规划引导机制,落实底线管控要求,细化功能设施布局,明确开发强度、景观风貌、地下空间、人防建谓口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等管控要求,纳
4、入规划条件。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土地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建立部门协同的规划条件一土地供应一设计方案一施工图监管的闭环管理机制,落实落细详细规划管控要求。围绕城乡房屋建筑T牛事,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数字化应用场景。补齐基层规划资源站所力量,发挥驻镇村规划师队伍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监管。(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市县人民政府)3 .完善景观风貌管控体系。逐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的景观风貌管控体系。市、县、乡镇宜结合规划编制开展国土空间设计,划定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明确建筑限高、公共空间、建筑退让、建筑色彩等管控要求。国土空间设计确
5、定的管控要求,应纳入相应层级法定规戈厢规划条件。国土空间设计可单独编制,也可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独立篇章。(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市县人民政府)4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落地机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时,要明确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规模标准、类型和布局。各地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市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布局,落实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相关要求,推动增量居住用地按未来社区要求建设。各相关部门在参与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竣工验收时,要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体育局、省国动办)(二)厘清部门
6、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切实解决规划一建设一管理全过程闭环管理体制机制问题。1 .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空间适配机制。以一块地T牛事儿为抓手,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空间适配、土地要素保障账册机制,协调空间布局矛盾。在规划选址或用地预审前,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浙地智管应用场景,协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以及省生态环境大脑浙里环评应用场景等,在项目可研报告批准前,对三区三线、产业园区、三线一单、考古前置、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以及历史建筑等空间限制条件,提前进行空间适宜性评价。(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7、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物局)2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机制。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按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审查内容、统一批文制式的思路,对设计方案审查业务进行标准化改造,全面建立“多审合一数字化协同审查机制。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协同发改、生态环境、建设、消防、人防、文物等相关部门,对设计方案开展在线联合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探索开展多级联动、异地通办、线上会商等多跨协同模式。(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国动办、省文物局)3 .建立规划许可与施工图审查联动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布局(建筑定位、
8、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公共服务设施、设定的不动产登记单元、文物专项特殊规定等强制性内容及审定的附图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查,不得擅自修改规划许可内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整的内容外,确需调整规划许可内容及附图的,应及时反馈并进行规划许可变更,为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提供依据。衔接规划建设管理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完善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浙里建),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图符合规划许可,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要求。(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动办)4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监管机制。深化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全面推进工程安全质量标准
9、化建设,建立健全优质优价、差异化管理等工程质量激励机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有序推进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建立完善区域工程质量评估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勘察设计、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三场联动的监管机制。(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国动办)5 .推进竣工验收、确权登记环节改革。按照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思路,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扩大涉改项目范围,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统一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格式,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
10、管平台办理竣工阶段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建设、人防、消防、绿化、公安、气象和市政公用等部门可依据综合测绘报告、竣工图等材料,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联合验收。(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国动办、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房屋市政工程要健全完善五方主体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机制,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集服务改革,提高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效率。(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健全完善项目评价机制,政府投资类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深化不动产智治应用场景建设,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6.创
11、新运维更新以及拆管灭失管理。进一步完善存量空间更新机制,研究出台存量用地更新的消防、人防、绿化、容积率等方面管控规则和相关政策,支持各地探索存量用地增建公共服务设施审批程序,进一步推动城镇社区公共服务集成落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国动办)在符合详细规划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基础配套设阚口公共服务设施;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新增建设各类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并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鼓励利用既有建筑改造设置托幼
12、养老等服务设施,建立临时改变房屋用途许可、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前置、消防设计审查、经营许可等事项的多部门联审机制。(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三)深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缺位等问题。1 .健全乡村规划建设体系。完善县域乡村规划建设,构建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乡村规划设计体系,形成富有浙江特色的乡村景观风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引导农民科学、合理、有序建房,推动县乡T本、条抓块统在未来乡村落地,逐步形成主导产业兴旺发达、主体风貌美丽宜居、主题文化繁荣兴盛的未来乡村建设总体目标,全方位展现共同富裕大场景下的新时代美丽乡村风貌。(责任单位:省
13、农业农村厅、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2 .发挥农村住房设计基础作用。制定全省农村住房设计导则,统一农村住房设计深度,规范农村住房设计要件。建立全省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库更新机制,鼓励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为建房村民无偿提供图集适当修改服务,出具农村住房施工图。建设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村民自行委托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的,按照农村住房设计导则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出具施工图,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使用。(责任单位:省建设厅)3 .优化农村住房建设审批流程。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控,依法将国家有关建
14、筑工程施工许可限额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工程纳入许可范围。(责任单位:省建设厅)明确农村住房建设有关审批事项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管宅基地资格、自然资源部门管规划许可和计划指标、建设部门管建设内容的分工协同机制,涉及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的农村住房建设由文物部门协同审批。(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物局)全面使用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农房浙建事)系统,实行宅基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实现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在线办。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按试点要求推汨言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15、省自然资源厅)协同推进农村住房审批建设验收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生产电子文书,通过IRS平台实现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深化不动产智治场景建设,推进新增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依申请零材料登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4 .强化农村住房建设过程监管。鼓励建房村民选择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农村住房施工,健全合同管理和农村住房施工现场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建设部门依托“农房浙建事系统实施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强建设过程特别是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划、土地、质量安全管理等规定行为的,及时移交给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建设部门应加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技术指导,提升农村住房建设和监管水平。(责任单位:省建设厅)5 .健全农村住房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农房浙建事系统和基层智治系统的协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网格员对农村住房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农村住房使用中的安全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