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推进专利公开实施的指导意见(20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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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进专利公开实施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推进专利公开实施工作,加快专利转化运用,更好激励创造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3-2035年),坚持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以实现专利价值、促进知识共享、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效益为导向,以市场化配置资源为关键,融合信息、人才、资本等要素,盘活存量专利资源,提升转化运用效率,促进专利技术转化成现实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
2、供强劲动力。(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和引导作用,创新机制、完善政策,营造制度实施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经营主体、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交易中的意愿,促进要素资源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坚持服务产业和激励创新相结合。统筹平台构建、服务支撑和政策激励,推动专利资源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促进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和资金链深度融合,更好激励创新、赋能产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坚持依法合规和公开透明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现行专利法律体系的配套制度,规范专利公开实施操作程序,构建全省统一联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强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
3、专利公开实施工作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参与各方主体的权益。坚持开放普惠和便捷高效相结合。支持省内外各类创新主体平等、有效参与专利公开实施工作,鼓励推广快速普惠实施方式,降低技术实施门槛,促进供需对接,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专利转化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三)主要目标到2023年年底,专利公开实施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省知识产权数字化应用系统上线“专利公开实施”功能模块。到2024年年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利规范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参与公开实施专利达到2500件以上。到2027年年底,专利公开实施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省参与公开实施专利累计达到3万件以上
4、,专利公开实施的社会参与度、工作影响力显著加强,成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用的重要渠道。二、主要任务1强化公开实施清单管理。依法指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专利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应纳尽纳”原则确定公开实施的专利清单。鼓励各类专利权人参与专利公开实施活动,允许已提交申请但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技术成果参与公开实施。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加强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明确重点推介专利,参照专利许可、交易历史数据合理确定实施方式和费用。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 .创新专利交易服务模式。支持各类专
5、利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技术市场等探索专利定量许可、定向许可、组合许可,依法依规创新交易品种、交易模式,提升专利成果推介、评估、交易、处置等服务效能。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创新企业等通过委托转化等方式加快专利产业化实施。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3 .完善金融创新配套服务。支持知识产权交易场所、技术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专利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等在依法规范经营前提下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对接,积极探索金融支持专利公开实施工作路径,推动金融要素与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提升服务创新型企业能力,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
6、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4 .加强高校院所内部管理。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专利公开实施,统筹协调科研管理、成果转化、专利信息分析、资产管理等职能,建立专利分类实施机制,完善费用快速审批、异议纠纷解决等配套制度,出台专利公开实施绩效评价与奖励政策。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相关高校院所5 .加强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支持各类专利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交易场所等设立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专利路演和信息展示设施,宣传展示专利功能价值和应用场景,积累并运用交易数据,推动专利供需深度对接。鼓励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园区、产业园区等立足园区特色,整合服务资源
7、,现场提供专利对接、资金支持、技术集成、生产验证、市场推广等综合性服务,加快推进专利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6 .打造专业化服务队伍。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专利运营机构、专利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等第三方力量,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参与专利公开实施,建立本地化的专利技术转化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关于专利技术实施和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专利服务人才队伍专业能力,提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化和运营管理人才素质水平。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7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指导高等院校、科研机
8、构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依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屋”应用场景参与专利公开实施。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按照省科技厅等六部门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赋权改革试点,对赋予职务发明人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专利,允许职务发明人自主实施、自主定价。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采用免费许可、先用后转”、“入门费+里程碑收益”等创新收费方式开展专利公开实施。对连续六个月以上未达成实施意向的专利,允许按规定变更实施方式或者降低费用标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三、保障措施8 .加强要素保障。省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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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浙江省 关于 推进 专利 公开 实施 指导 意见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