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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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21年8月目录目录2一、标准制定背景1(-)任务来源1(二)任务背景1二、标准制定的必要性3三、基本原则与技术路线4(-)基本原则4(二)整体思路4(三)技术路线本标准的制定5四、标准制定的技术思路和重点技术问题5(一)标准名称变更说明5(二)标准适用范围6(四)术语和定义6(五)建设用地分类6(六)污染物项目选择标准中,污染物项目选择基于以下基本原则:.7(七)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10(八)江苏省土壤环境背景值15(九)异常土壤的筛查15(十)标准中未列入指标的筛选值16(十一)保护生态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2、17(十二)保护地下水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18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9(-)监测方法19(-)与国家标准的关系21(三)实施成本与效益分析本标准21一、标准制定背景(-)任务来源2019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要求到2022年底前,“研究制(修)订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管理规范、工程规范及实施评估等六类生态环境标准项目100项”,“土壤污染物筛选值标准”被列入“江苏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清单(2018-2022年)2019年10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电镀行业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指南”等11个标准
3、作为“土壤与固废污染控制标准”分包,公开招标。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与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组成联合体,中标“土壤与固废污染控制标准”分包,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制定“土壤污染物筛选值标准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和东南大学参与制定工作。(二)任务背景(1)发达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相关标准概况发达国家制定关于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相关标准,保护目标主要是人体健康、地下水安全;近年来,个别国家以生态受体为保护目标,制定了专门的标准。关于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标准,美国有820个指标,日本25
4、个,英国11个,德国14个,法国90个,意大利94个,加拿大90个,荷兰120个,西班牙66个。发达国家关于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标准:主要制定风险筛选值或类似标准。主要用于筛查土壤污染风险,避免对于每块需要调查的地块都逐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一般是区分土地用途(如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制定风险筛选值。不超过筛选值的地块,认为风险可接受,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超过筛选值的,则可能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需要进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对于未制定筛选值的污染物,可按照筛选值的推导方法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是根据合理保守原则构建的特定暴露场景下的土壤环境质量类标准,即同
5、一浓度的污染物在该暴露场景下导致的人体健康风险较大。各国制定筛选值均遵守合理保守原则,但各国国情不同,在保守原则的具体化上存在不一致,由此导致各国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在具体数值上存在较大差异,甚至数量级的差异。比如,推导筛选值时关于致癌污染物的风险可接受水平,美国一般选用10-6 (个别州选择10-5,个别污染物选择10-4),欧盟成员国多选用10-5。对同一污染物,人类存在水、气、土等多种摄入途径;在对该污染物可容忍的摄入总量一定时,分配给土壤的比例,各国选择不一致,美国不考虑分配问题(即默认100%),德国选择20%,丹麦选择10%,等等。多数国家在国家层面只制定筛选值而不制定修复目标值。关
6、于修复目标值,各国有的是要求根据污染地块的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后确定;有的可由地方制定(如美国部分州制定了地方的修复目标值)o对于背景值较高的污染物(如重金属),一般不要求清理到背景水平之下,主要是考虑成本效益,技术可操作性,以及修复后存在被更高背景的周边区域再次污染的可能。(2)我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相关标准概况1995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适用范围为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不适用于建设用地。2007年,出于解决建设用地土壤标准缺失问题和上海世博会使用的实际需求,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该
7、标准仅适用于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并且明确规定本标准为暂行标准,待国家有关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实施后,按有关标准执行。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配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落实,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组织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18年8月制定并颁布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o北京、上海、浙江、重庆、广东(针对珠三角地区)等省市在GB36600发布前分别制定了适用于本地区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考虑到地方工业布局、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时间、地质结构差异、对污染物认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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