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精细化防治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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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松材线虫病精细化防治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松材线虫病的监测及鉴定、防治方案编制、作业设计编制、除治、信息管理及效果检查等内容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的精细化防治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术语和定义略4监测及鉴定4.1 监测4.1.1 日常监测4.1.1.1 范围未发生疫情的和已实现无疫情的松林(小班、散生松林)。一般包括: 电网和通信线路沿线; 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 木材集散地周边; 自然保护地; 疫区毗邻地区。4.1.1.2 频次常态化巡查,每2个月至少巡查1遍。重点区域应加大巡查频次。4.1.1.3 内容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枝条死亡等异常情况
2、,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对确认新发疫情松林小班及周边地区进行详查。4.1.2 普查监测辖区内所有松树分布区。4.1.2.1 频次每年1次2次。一般于每年9月11月进行专项普查并填写松材线虫病普查统计表(见附录A)o各地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工作需要开展春季普查。4.1.2.2 内容查清本辖区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数量和疫情发生面积等疫情信息。4.1.3 监测方法4.1.3.1 地面巡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状况,设计调查路线,组建监测调查队伍,配备调查所需交通工具及其他设备,以松林小班为单位进行网格化巡查,观察并记录松树异常情况,并同步记录监测调查轨迹。巡查频次依据日常监测及专项普
3、查要求执行。4.1.3.2 无人机调查利用装配高清数码摄像机或照相机以及GPS定位系统的无人机,在预设线路上对辖区内松林分布区进行疫情监测,确定外观异常松林位置和大概范围。4.1.3.3 卫星遥感调查有条件的地区宜使用亚米级卫星遥感影像对松林进行监测调查,确定外观异常松林位置和大概范围。4.1.3.4 智能远程监控系统调查利用智能远程监控系统,对松林进行监测调查,确定外观异常松林位置和大概范围。4.1.4 疫情详查4.1.4.1 在疫情确认后或在开展专项普查时,应详细调查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以小班为单位统计,非林地松林的发生面积按实际面积统计)、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并对病死松
4、树进行精准定位,记录全部病死松树GPS坐标位置,并进行拍照、编号(见8.1)标记。4.1.4.2 调查死亡松树数量时,应将疫情小班内的濒死、枯死松树和因灾致死松树一并进行调查和统计。4.1.4.3 调查时应记录调查路线轨迹。4.1.4.4 详查结果填写到松材线虫病普查统计表(见附录A)松材线虫病普查分小班情况统计表(见附录B),并绘制疫情分布图和疫情小班分布图。4.1.4.5 新发生疫情的地区,应开展疫情追溯,查明传入途径和方式等情况。4.1.4.6 详查结果应按国家松材线虫病疫情报告的规定进行报告。4.2 取样4.2.1 取样对象选择外观异常的松树,不应选择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松
5、树。宜参照以下特征选择取样松树:一一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一一整株萎蕉、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蕉、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树干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侵入孔;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无松脂渗出。4.2.2 取样部位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的中间位置)3个部位取样。其中,对于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死亡枝条上取样。对于树干内发现媒介昆虫虫蛹的,宜在蛹室周围取样。4.2.3 取样方法4.2.3.1 根据情况在以下方法中选择一种进行取样: 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工具直接取IOOg200g木片; 剥净树皮,从木质部表面至髓心钻取100g200g木屑
6、; 将枯死松树伐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cm厚的圆盘。423.2 样品应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取样地点(需标明地理坐标)、树种、树龄、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423.3 取样数量4.2.4.1 未确认疫情的镇(街道、林场),日常监测发现有异常死亡松树的小班,死亡松树数量小于100株的,先取样10株进行检测,如检测到松材线虫,可不再取样;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继续取样检测,直至死亡松树全部取样检测为止。死亡松树数量大于IOO株的,如取样100株仍未检测到松材线虫,对超出部分按5弱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测。如仍未检测出松材线虫,但在日常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死亡松树数量增加的,应继续取样检测
7、。重点预防区可增加取样数量。4.2.4.2 对已经确认疫情的镇(街道、林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取样,每个发现异常死亡松树小班应至少取样1株。4.2.5样品保存与处理应及时对样品进行分离鉴定,分离鉴定后应及时销毁。样品若需短期保存,应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若干小孔(若为木段或圆盘无需装入塑料袋),放入冰箱(4C)。若需较长时间保存,应定期在样品上喷水保湿。4.3分离鉴定4.3.1 分离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在25条件下分离时间不宜低于工2h。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使用离心机处理后取下层液体进行鉴定。4.3.2 鉴定4.3,2.1形态学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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