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LNG(液化)工厂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然气LNG(液化)工厂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合同.docx(2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IOOX1O4Sf3d天然气液化装置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合同号:发包人(甲方):XXXX承包人(乙方):XXXX签约地点:签约时间:XXXX年XXXX月日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定义3第三章合同范围及承包方式6第四章双方职责7第五章合同价款的支付11第六章工期12第七章设计13第八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13第九章施工、单机试车、机械漆工、结算、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及验收14第十章标准规范和质量要求16第十一章保证17第十二章保密20第十三章权益20第十四章不可抗力及其它20第十五章奖励、违约及索赔22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24第十七章合同的生效与终止25第十八章法定地址26第一章总则甲方:XXX
2、X乙方:XXXX甲方将在XXXX投资建设一座IOOX1()4Sr3d的天然气液化装置,乙方愿就上述工厂向甲方提供工程EPC服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授权各自代表于XXXX年XXXX月日在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1.1合同编制依据:1.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1.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2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书面补充协议;1.2.2 本合同;1.2.3 合同附件;1.2.4 标准、规范及有关
3、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时,按合同第16.1条约定的办法解决O1.3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书写、解释和说明。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1.4 设计、采购、施工中必须使用规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和图纸规定使用的国外标准、规范,国外制造厂商提供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地方和行业的标准规范(详见附件二)。第二章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特定术语应作如下解释:2.1 发包人(合同内简称甲方):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
4、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发包人为:XXXXo2.2 承包人(合同内简称乙方):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建设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承包人为:XXXX2.3 合同单元:系指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各主项,详见附件一。2.4 合同装置:系指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范围内乙方承担的各合同单元的总称。2.5 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的反映企业法人间经济关系的契约。2.XXXX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设计的单位。2.7 工程: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即IOOX1o4Sr3d的天然气液化装置及附属工程。2.8 设备:系指合同
5、装置内的为使合同装置能够正常、安全运行的永久性设备。如静、动设备、电气设备、仪表与自控设备、消防设备等。2.9 材料:指合同装置内能够满足设计文件的需要,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且保证正常、安全运行的永久性材料。包括配管材料、电气材料、仪表材料、及安装所需的其他材料。2.10 法定代表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在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代表企业对外承担经济责任的自然人。2.11 法人委托代理人:经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承担签订经济合同并对外承担经济责任的自然人。2.12 12双方驻工地代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全权负责处理本项目的有关技术问题、商务问题以及协调甲乙双方关系问题的自然人。2. 13施
6、工:按合同工程的详细设计图,完成建构筑物及实施安装工程,直至完成全部相关任务的机械竣工、验收工作。2.14 单机试车:单项工程安装结束,承包人通过对传动设备及电、仪、等相关专业的单试,以检查设备的制造、施工质量和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2.15 机械竣工:单机试车结束,由乙方组织有关单位分专业逐个对已完工程、质量、尾项清理等作确认。1.1 16XXXX联动试车:单机试车结束,办理工程机械竣工,由乙方组织的联动试车先从单系统开始,然后扩大到几个系统,检验施工质量和设备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2.17 投料试车:联动试车合格,整改消缺已完,质量初评合格后由乙方组织的化工投料试车,按设
7、计文件规定的条件,对全装置的工艺和辅助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进行投料试车,以考核施工质量和装置性能指标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2.18 性能考核:系指按合同附件的规定对各项保证值进行考核的试验,协助发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各项保证值考核试验。2.19 交工验收:单项工程按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内容施工完毕,经联动试车考核合格后,由发包人代表组织生产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承包人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确认;交工资料审核和移交;并办理交工验收证书。2.20 竣工验收: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经试车考核已具备使用条件后,由发包人组织生产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政府职能部门等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最终评定,对工程
8、进行验收。2.21 生效日:系指合同规定的合同开始执行日期。2.22 施工分包商:指通过招标或议标,被接受的被发包方认可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23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2.24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2.25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2.2XXXX工期:合同约定的合同工期。2.27开工日期:指根据第6.1条“开工”规定通知
9、的日期。2.28机械竣工。2.29图纸:由乙方提供用于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2.30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它场所。2.31书面形式:是指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电子邮件等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等。2. 32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和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规定的等级以上风、雨、雹、雷、地震等自然灾害。具体规定如下:XXXX级以上地震;8级以上持续5天的大风;100MM以上持续10天的大雨或30年未见的大雨;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0天的高温
10、天气;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0天的严寒天气;政府行为(指非甲乙双方责任)第三章合同范围及承包方式2.1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IOOX1O4Sri?/d天然气液化装置及附属设施的工艺包设计、工程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和开车。甲乙双方的工作分工详见附件一。2.2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基础条件(详见附件一)及附件二定的标准和规范,乙方负责合同装置的工艺包设计、工程设计,并提供培训、竣工验收等相关的技术服务。2.3 乙方负责装置合同范围内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商在双方确定的供应商清单内选择。主要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厂商清单见附件一。2.4 乙方负责在装置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组织及施工管理
11、工作,其施工分包商的选择将通过招投标或议标的方式与甲方共同确定。2.5 乙方负责合同装置的投料试车,配合甲方进行性能考核,达到双方约定的指标。3. XXXX合同装置主项表。详见附件一。3.7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按合同约定对分工范围内的工程进行工程建设总承包。本工程的工艺包及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技术服务、管理费采用双方商定的固定总价【不含IOKV以上变配电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费用】,土建工程材料及施工费为暂定总价,据实结算。第四章双方职责4. 1双方代表的责任1.1.1.1 1.1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1.1.1.2 甲
12、方委派为甲方代表,同时委派其他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义务,并可在任何时候变更这种委派。委派变更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1.1.3 甲方代表的指令和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后生效,生效时间以签字为准。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三天内提出书面报告
13、,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三天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若乙方有异议,可提出修改指令的申请,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1.1.4 甲方代表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规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规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延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1.1.1.5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
14、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的应负的义务(合同文件规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2. 1.2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力,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4. 1.2.1乙方委派为乙方代表,同时委派其他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义务。乙方更换乙方代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变更前7个工作日前提出。甲方有权对认为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乙方代表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必须于甲方提出要求的7日内作出更换并保证所更换人员符合甲方及项目管理的要求。5. 1.2.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后生效,生效时间以签字时间为准
15、。4.1.2.3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顺延。责任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4.2甲方的责任甲方按附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4.2.1按照工程进度的执行情况提供足够的资金。详见附件六。4.2.2负责办理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以上事项遗留问题,负责建设场地三通一平、施工用地及临时堆放场、绿化的迁移、土方的外运、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和落实施工需要的外部协作条件,并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时间进度满足附件五的要求。4.2.3提供施工用水、电等公用工程条件。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装置界区外1米处,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用表计量,乙方有偿使用。水、电取费以主管部门实际价格为准。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规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2.4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