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扫码消费服务违规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例解析及合规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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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扫码消费服务违规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例解析及合规指引发文机关: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日期:2023.08.30生效日期:2023.08.30北京市扫码消费服务违规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例解析及合规指引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扫码消费服务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综合对我市提供扫码消费服务二维码抽样测试情况,对六类常见易发违规问题进行案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六条合规指引,供全市提供扫码消费服务的经营者遵照执行。一.、违规问题及案例解析一: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案例1:某大型商业中心扫码缴停车费
2、该商业中心停车场内粘贴“先缴费后离场扫码缴停车费”二维码,当消费者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时,弹出该商业中心公众号,消费者点击关注公众号后,公众号向消费者发送一键停车缴费小程序链接。案例2:某大型超市扫码开发票消费者在该超市购物时,须通过扫描购物小票上的二维码开具发票,过程中强制要求消费者关注超市公众号,关注后向消费者发送开具电子发票的链接,消费者点击进入方可开具发票。违规行为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和第六条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
3、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案例1中商业中心停车场内粘贴的停车缴费二维码,实际为商场公众号二维码,须关注该公众号后才可缴纳停车费,属于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案例2中超市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后才能开具发票,属于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上述两个案例均未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合法权益。二:未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隐私政策案例3:某购物中心扫码缴停车费该购物中心停车场在消费者使用扫码缴纳停车费功能时,引导消费者打开购物中心小程序,该小程序在特定功能下会获取消费者的手机号码、精确地理位置等个人信息,但未在首次使用时提示用户阅读隐私协议,并征得用户同意。违规行为解析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等事项。案例3中购物中心停车缴费小程序在首次使用时,在未提供隐私协议的情况下直接索要消费者个人信息,属于未向消费者告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合法权益。三:频繁提示注册登录,干扰消费者使用案例4:某连锁奶茶店扫码点餐在该奶茶店扫码点餐时,提示用户使用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注册登录,在消费者明确拒绝后,仍会以弹窗方式频繁提示注册登录,严重干扰使用。违规行为解析:根据App违法违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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