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考务工作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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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考务工作条例学业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评价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为实现学业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考风,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以及良好的道德纪律观念,严格考务工作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一章机构设置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教学院领导任主任,教务部、学务部、总务部、人力资源部、校园网络管理中心、资产管理部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负责全校考试工作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条考试工作委员会下设考务组、考风教
2、育组、后勤保障组。(-)考务组由教务部主任任组长,各教学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制定考试计划、安排考场、组织命题、安排监考、组织改卷、质量监督和发放考试酬金工作。(二)考风教育组由学务部主任任组长,各书院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三)后勤保障组由总务部主任任组长,校园网络管理中心、资产管理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教室桌椅维修、环境卫生、水电暖供应、网络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第三条各教学单位是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组织所属教研室进行命题、组卷、联系制卷以及阅卷和试卷分析;负责查处考试违纪事件和及时上报工作。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 教务部负责编排必修课程考试计划。各
3、教学单位负责编排选修课程考试计划,并于考前一周将考试计划报教务部备案。选修课程应在期末考试课程开始前全部结束。凡采用闭卷考试的课程(包括选修课程)必须分场考试。第五条 教务部负责考场安排,一般在考前一个小时由考试实施单位将其贴于考场门口,以便考生顺利入场、对号入座。第六条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双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生该门课程的正考考试资格:(一)实习、见习及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旷课学时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实践课学时的三分之一者,或实验(实践)考试不合者;(二)因病、事假缺课学时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三
4、分之一者;(三)无故旷课时数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五分之一者;(四)缺交作业(包括习题或实验报告)的次数超过该门课程作业总数三分之一。第八条 课程考试前,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复习所学知识,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学生出售或变相出售各种习题集、辅导材料。第九条各教学学单位在考前要召开考务会,明确考试任务,并将会议记录形成考务档案。第十条课程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及时收回试卷及答卷纸,并仔细按考号顺序整理试卷、核对份数,确保无误后,交相关教研室验收,并将考场登记表交于教务部。第十一条 出现重大考试事故(如集体作弊、试题泄漏等)的考场,由考试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考试无效,
5、择期重考。第三章命题、阅卷及考试分析第十二条 考试课时间为120分钟,考查课时间为60分钟,试题量要按照考试时间合理安排。题型选择要多样化,各种题型要有机结合,尽量选择能体现课程特色的题型。考试课原则上客观题占60%左右,主观题占40%左右。考查课程的考试方式,由教学单位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决定。第十三条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部考试安排,及时通知教研室或相关人员做好命题准备工作;命题教师应整体把握本课程的知识结构、内容及考试特点,并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极强的保密意识。第十四条 所有课程考核均要求单独命题组卷,试卷内容要与教学内容、学生学习情况相吻合,能真实反映教、学实际水平。各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所承
6、担课程的考试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实行考教分离原则,各课程组成两套(A、B卷)同等质量与难度的试卷,分别用于正考和补考。教务部于考前对组卷情况进行抽检,试题要难易适中,使学生的成绩趋于正态分布。第十五条试卷编制应做到题意明确、科学、合理;文字通顺简洁、表述准确、标点符号无误;无政治性、科学性的错误;避免学术上有争议的问题,切忌出偏题、怪题和超纲题;编制的试题在同一道试题可以只考一个知识点,也可以考不同章、节多个知识点;应避免在同一份试卷中出现对某一个知识点进行重复考试和相互提示答案之现象。第十六条各教学单位根据考试时间提前到指定地点安排试卷印刷并负责分装、封存及保密等工作。-3 -第十七条编制试
7、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应做到:客观性试卷的答案必须确定、唯一;主观性试题的答案应准确、全面、规范、简洁,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内容并科学、合理地编制评分标准和评分要点,标明得分点。第十八条 考试试题、试卷、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秘密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十九条 考试成绩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主观试题阅卷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试卷应在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装订、密封。一门课程由2人及2人以上授课,应采取流水或交叉阅卷和成绩登录。批改试卷时必须有统一评分标准。教师阅卷评分用红笔进行,采用得分制,得分于相应类型题前体现(如相应作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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