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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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办事指南发布日期2023年12月口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拟进行负责人备案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二、设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民政部门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三、受理机构民政部四、决定机构民政部五、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六、申请条件(1)经拟任负责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本人人事管理权限单位人事部门)同意;(2)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工作机构审查同意。七、申请材料目录申请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均原件一份):(1)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2)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八、申请接收材料齐备后,提交至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九、办理基本流程(1)网上填报:社会团体召开会议作出负责人变动的表决后30日内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填报。(2)网上预审:网上预审通过后,方可打印。社会团体应及时打印,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到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3)受理、审查和决定:社会团体须携带网上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到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办理备案手续。对于符合条件的,民政部现场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查,作出同意备案通知书。十、办理方式书面审查H一、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情况下,可现场办结。十二、收费依据
3、及标准无十三、审查结果准予备案的,发给备案通知书;不予备案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十四、结果送达直接送达十五、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如不服本行政行为,可向民政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六、咨询途径申请人可以拨打咨询电话(OIo)58123114-3-1,或者登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办理进度。十七、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O1o)58124080十八、办公地址、时间和电话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南门一层;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社会组织业务热线电话:(HO)58123114-3-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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