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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乡镇旅游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编制目的为适应镇旅游发展需要,提高镇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镇内旅游饭店、旅游景点等旅游场所发生的涉及旅游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突发事件;或由旅行社(公司)接待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突发事件。本预案指导辖镇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14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
2、别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汴塘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镇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I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
3、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15事故分级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特大、重大、一般和轻微。(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者;(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1-2人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者;(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1-2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者;(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者。1.6工作原则1.6.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要以保障旅游者生
4、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1.6.2统一领导。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应对工作。1.6.3及时报告。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2组织机构2.1组织机构2.1.1成立镇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分管旅游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站所负责人、各包村工作组长、各村书记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镇旅游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事件级别,启动本镇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危及旅游者安
5、全的信息,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及善后处理;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镇党委政府视应急情况抽调镇政府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2.1.2应急救援联络方式。镇旅游应急办24小时联络电话:*(党政办电话)。2.2旅游企业应急机构。各旅游企业、业主应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应急机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监测,负责处理涉及本企业的旅游突发事件。2.3.1镇各单位职责(1)镇旅游业应急办: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协助发布旅游预警,配合市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及善后处理;及时向上级部门
6、和有关单位报告救援信息。(2)镇派出所:负责提供相关警示信息,事件发生地的治安、交通、消防抢险救援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横州市交警大队处理事件中人员公路疏散,协助涉及旅游包车相关事故的处理工作。(3)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警示信息,按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处置,及时救治和运送伤病游客。(4)镇乡建中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等应急处置工作。(5)镇农水站:负责提供涉水安全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涉水信息保障工作。(6)各村委(社区)。负责在旅游突发事故组织当地群众志愿者,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的应急救援工作;(7)旅游企业、景点业主:及时报告,即时
7、处置,按照预案要求全力配合做好各项救援工作;(10)其他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3预测和预警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信息报告(1)凡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旅游企业应及时报告。(2)镇旅游应急办公室负责及时受理旅游突发事件报告。选择报告形式一定要以报告信息的及时、准确为前提。3.12信息报告内容1.1 应依照规定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1.2 旅游企业信息报告内容要求如下:首次
8、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情况;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过程报告内容包括: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护照号码;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原因的分析;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3.1 .3报告处理程序及时限要求(1)发生轻微和一般事故,旅游企业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镇旅游应急办,由镇旅游应急办将情况及时上报党政主要领导。(2)发生特大和重大事故,旅游企业应在事发后立即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镇旅游应急办。3.2 预警3.2.1发生或极有可能发生危害游客安全的事故,镇旅游应急办应及时发出预警
9、,提示、劝告、警示旅游者暂缓、推迟或者取消前往目的地及停止某些旅游活动。3. 2.3预警发布(1)发布方式。可以通过各类公共媒体发布,必要时在景点、宾馆酒店等地方通告。旅游企业要对本企业接待的相关游客和员工逐人通知。(2)发布内容。包括预警级别、镇域或场所、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等。4应急响应3.1 分级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单位应当进入应急阶段,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发展;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可以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向社会宣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知识;(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旅游事件
10、危害的游客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3)镇各单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准备措施。3.1.1 各等级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由镇党委政府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事件级别,启动本镇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4. 2响应处置4.1.1 先期处置。发生事故后,所在村、有关公安、卫生等专业部门启动先行处置机制,现场人员配合自救。4.2.2现场处置(1)按照事件的等级、类别,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镇旅游应急办、各相关单位、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组织协调开展工作。(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
11、下达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游客,稳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4.2.3信息发布。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镇旅游应急办实施舆情监测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4.2.4人员到位。镇旅游应急办以及镇政府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应急及善后处理工作。4.3预案启动4.3.1发生轻微旅游突发事件,旅游企业应及时向镇旅游应急办报告并采取下列应对措施:(1)组织开展现场自救;(2)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2、(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旅游应急机构;(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4.3.2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旅游企业应及时向镇旅游应急办报告,由镇旅游应急办会同所在地行政村及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对措施:(1)组织开展现场自救;(2)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旅游应急机构;(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4.3.3发生重特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突发旅游危机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对策:(1)及时与事故发生旅游企业建立联系,
13、协调立即XX的应急措施;(2)镇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3)调集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4)将应急决定传达到相关应急机构和单位,并督办落实情况;(5)随时将情况报告镇应急指挥中心。4. 4分类响应5. 4.1发生重特大旅游活动突发事故,镇旅游应急办应按下列程序处置:(1)指导或协助旅游企业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处置单位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2)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及时向镇应急指挥中心通报信息,必要时,请求应急中心给予支持,协调采取应急措施;(3)协调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
14、增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协调现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指导旅游企业迅速控制事态,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稳定群众;(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镇应急机构;(6)协助旅游企业及所在地行政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4.4.2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在陆地的,由横州市交警大队按相关预案进行处置。4.4.3发生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镇旅游应急办应在30分钟内.上报镇卫计办,由镇卫生院组织有关部门按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1.1.1 4.4发生火灾事故时,由镇派出所或西湖派出所协助消防部门处置,并应按下
15、列程序处理:(1)旅游企业立即报警,并组织疏散客人;(2)利用就近消防设施进行灭火;(3)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调查火灾原因。4.4.5 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应分别按镇三防指挥部镇防洪防风应急预案处置,并由镇旅游应急办按以下程序处理:(1)及时了解台风、暴雨动态,要求各旅游企业做好防风准备;(2)通知各旅游景点通过广播等方式通知游客;(3)通知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安置、疏散工作;(4)协助做好企业的救灾工作。4.4.6 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在本镇辖区内,按镇的统-应急措施处置。在本镇辖区外,按以下程序处理:(1)迅速了解团队的详细情况,并立即报告镇党政办,由镇党政办上报横州市文广体育和旅游局,并通过南宁市、镇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开展紧急救援;有伤亡、失踪者,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应急机构并协调救援;(2)带团领队保持镇定,清点人数,就近采取措施安置游客、稳定游客情绪;(3)随时向本单位通报团队情况,随时向镇旅游应急办和团队家属通报情况;(4)组织游客配合救援。4.4.7发生较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镇旅游应急办应及时上报镇应急指挥中心,提请镇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工作小组处置,并由镇旅游应急办按以下程序协助处理:(1)迅速查清投诉原因、投诉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