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篇)2023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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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医疗领域深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市卫生健康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担任
2、。二、整治项目(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三、工作措施(一)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区)卫健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对专项治理进行专题部署
3、,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医疗卫生机构党委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医院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印发整治公告。各县(区)卫健局要印发本县(区)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三)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医院显著位置张贴由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
4、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忠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交待问题。(四)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区)卫健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
5、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五)拓宽线索渠道。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六)开展以案促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医疗机构要对药品
6、、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A)强化医德医风。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
7、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四、工作步骤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6-8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71月)。市卫健委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赴各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并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
8、妇幼保健院)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三)总结阶段(2023年1172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本县(区)工作总结及量表报送市卫健委。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县区和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五、工作要求(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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