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及其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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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南宁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公共配套,推进土地、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高质量开展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及规定程序,通过综合整治和全面改造等方式,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优化提升的建设活动。第三条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依照本办法规定可实施城市更新:(-)历史文化遗产需保护利用;(二)人居环境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地质灾害破坏、建筑质量及消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四)现有土地用
2、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利用方式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规划实施;(五)其它经自治区或市人民政府认定需要进行更新改造的情形。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原则。第五条我市城市更新结合建筑“留改拆”方式的不同,单独或组合采取下列方式推进实施:综合整治。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采取修缮、加建、改建、扩建、局部拆建或者改变功能等一种或者多种措施实施城市更新。全面改造。通过综合整治方式难以改善或消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需要以将原有建筑物全部或大部分拆除并重新规划建设的方式实施城市
3、更新。第六条城市更新主要类型:(一)旧街区改造。通过优化规划布局,梳理空间资源,对落后的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区域进行整体连片的全面改造。(二)旧厂区改造。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搬迁改造、退二进三和改造提升等方式,转换建设用地用途,转变空间功能,对老旧厂区用地用途及建筑进行开发利用,对有历史价值的老旧厂房予以保护利用。(三)城中村改造。通过优化空间结构,调整土地性质及用途,完善设施功能等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改善城中村区域居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四)老旧小区改造。对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
4、升公共服务水平。(五)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在尊重街区整体格局和风貌的前提下进行创新性的更新改造、将城市文化特色和城市建设改造相融合,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六)老旧楼宇改造。旧办公楼、旧商业设施等老旧楼宇升级改造、调整建筑功能、增加配套设施、发展新业态。(七)其他类型。第七条城市更新应加强对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活化利用,注重对古树名木的管护;应结合产业发展统筹布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城融合;应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补足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更新升级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第二章工作机制第八条市人民政府成立南宁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
5、筹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研究、审定城市更新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策。成员单位包括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等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一 3 一市住建局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牵头拟订城市更新政策,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市住建局,按城市更新类型组织分类编制对应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相关规划制定、修改、调整、维护工作;承担有关土地管理、征收、出让职责;按职责开展城市更新用地审查和报批工作。发改、公安、教育、财政、税务、工信、文广旅
6、、市政园林、生态环境、城管综合执法、卫健、民政、人防、供电、行政审批?等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协同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第九条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城市更新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城区本级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第三章专项规划第十条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住建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市直职能部门配合,按照城市更新的类型,组织分类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确定规划期内更新目标和发展策略,明确空间管控、生态和文化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7、务设施建设等任务和要求。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四章策划实施第十一条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区域现状和改造条件、改造需求划定更新调查片区,对片区开展城市体检评估,体检结果作为划定城市更新单元的依据。第十二条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南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相应类型的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情况、自然环境、产权边界等因素,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结果来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以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并且相对成片连片,可同时划定城市更新项目。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包含多种项目改造类型,也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城市更新项目。不动产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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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 城市 更新 管理办法 及其 编制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