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餐饮商店服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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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目的为使依合约进驻各院区之餐饮、商店厂商之营运服务,符合医院及政府主管机关各项管理规定,以提供员工及访客具有安全、优质之消费环境,并使相关管理作业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凡有关餐饮、商店合约厂商对其人员管理、营业项目、定价、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新型流感配合措施及评核、罚责等相关作业皆适用之。1.3 管理部门院区总务处为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各承租商在本院营运相关之各项作业。第2章厂商之管理2.1摊商自治管理委员会之成立院区餐饮、商店承租厂商合计达3家(含)以上时,管理部门应辅导厂商组织摊商自治管理委员会,由各厂商之负责人或其指派驻点之主管为委员,并推举主席、财务干事与安全卫生
2、管理干事各一名,委员会主席与干事任期均为一年,连选得连任。(2)本委员会之职责A.依据政府餐饮卫生与安全等法规,配合院方各项作业规定,推动会员执行自主检查,研议改善措施,以落实餐饮、商店安全卫生规定。B.遵守及各项公共设备维护频率。C.维护餐厅、商店之环境整洁、美化之规划与执行。D.研议展售项目、售价规范、营业时间、休市规定等原则。E.执行摊商设备检修、故障维护之洽议作业。F.督导各摊商应依租赁合约规定,确实执行员工健检、教育训练、劳健保加保作业、工作证申请等及其自主管理。G.其他有关餐饮、商店厂商之异常处理。开会时间:每月应召开乙次例行会议,必要时得由主席召开临时会议。配合事项:A.协助倡导
3、医院相关规定与政策执行。B.跟催完成管理部门洽议配合事项。C.作为管理部门与摊商间政策执行及福利争取之沟通平台。D.新型流感发生时,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医院所订商店街新型流感作业规范配合侣导各摊商执行相关作业规定。2.2 院区如未未设摊商自治管理委员会,应由管理部门负责前条相关作业之推动与督导。2.3 摊商协议组织各餐饮、商店承租厂商应依安全卫生协议组织管理办法,由院区管理部门邀请各摊商代表、院区安全卫生组、管理部相关主管每月定期参与会议检讨;本组织相关之设置成立、召集人指定、会议召开、作业管理、安全卫生责任区划分、紧急应变编组悉依本院安全卫生协议组织管理办法规定办理。作业内容:A.倡导医院
4、相关规定,并遵守院方制定之政策及各项公共设备维护频率。B.作为院方与摊商间政策执行及福利争取之沟通平台。C.提供各摊商之间,协商展售项目、售价规范、营业时间、休市规定与设备维护、检修委外办理方式等之沟通管道。2.4 人员管理厂商所雇用之工作人员与院方无雇佣关系,其人员之福利、劳(健)保及退休、伤亡抚恤等由承租厂商负责,承租厂商对员工之劳(健)保或团体保险或意外险,并应纳入合约规范,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院方负责。各厂商对其所雇用之工作人员及陆续新雇用人员资料,均须于人员正式作业前三天,造册送管理部门备查。餐饮从业人员任用前及任用后每一年须经本院认可之卫生医疗机构体检(含胸部X光检查)确认无传
5、染性疾病始可雇用,体检费用由承租厂商负担。工作人员须穿着规定制服并佩挂由管理部门制发之工作证,餐饮从业人员并应戴口罩、手套、发巾或帽子。外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应依本院营养部门感染管制作业规范办理。2.5营业项目及定价各承租厂商提供之服务及供应项目应依合约签订之营业项目办理。(2)所有供应项目之价格应事先提报并经管理单位同意,若承租厂商欲调整餐饮价格或变更供应项目时,应提具相关数据报请院区总务处审核并以书面表示同意后始得为之。承租摊(厂)商应以自立之公司、行号名称向税捐机关办理营业登记,并不得使用北京清华医院或其他近似之名义;承租摊(厂)商有关之税务及对外、对内之一切权利义务,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6、。2.6其他配合事项如合约中有未尽事宜,应以摊商与本院双方签立之联络单为遵循依据。(2)各餐饮、商店承租厂商应配合院方各项节庆活动、天然灾害、紧急事件,提供餐饮及服务。本院员工及眷属、清华大学教职员及学生等,出示识别证件及使用清洗式餐具者,应依合约给予优惠。承租厂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将承租场地或经营业务之一部份或全部转由他人经营、设摊展示或提供其他用途。承租商在医院公开演(播)出之影音设备,必需依法取得公播授权后,才可公播(电视、广播、音乐),否则自行承担侵权相关刑事告诉及民事赔偿责任。承租契约经终止、解除或期满未续约者,承租人应于终止解除或期满日后3日内将租赁标的物、场地回复原状,否则遗留
7、于场地之一切物品均视同废弃物,由现场管理单位处理,承租人并应负担处理费用及一切损害。第3章安全卫生作业规定31安全P生督导各餐饮、商店承租厂商之作业环境及供货商品之安全卫生,由院区总务处、全卫生组及感染管制小组成员共同督导。3.2 食品原料卫生与安全食品原料必须新鲜卫生。(2)严禁出售来源不明及未经标示物品名称、制造日期、保存期限、制造厂名及地址等之食品。贩卖之食品不得添加未经煮熟之食品(如葱花、辣椒);冷饮用水(含冰块)须经R0处理。管理部门需与安全卫生组、感染管制委员会协调,每半年对各餐饮、商店贩卖之食物检验一次。3.3 卫生安全教育依规定参加卫生及教育单位举办之餐饮卫生安全讲习或观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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