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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药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3篇工作方案含 6篇推进情况汇报以及两篇工作要点方案一:2023年度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通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 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树立卫生健康行业良好形象,经研究, 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 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和内容(一)对象。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二)内容。针对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中的药品器械、工程建设和 耗材(试剂)采购、选方用药等重点环节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进行 专项治理。二、时间安排和步骤(一)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2023年
2、1月13日至1月17 日)。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通过职工大 会、支部会议、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有关 纪律规定,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自觉纠正医 药购销行为,增强参与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自查自纠(2023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全区各卫 生健康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医药购销和医 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发现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是否落实整 改,查摆发现的问题是否
3、整改到位,对没有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剖 析原因,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2 2022年大输液采购情况统计 表、2012 2022年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2012 2022年耗 材(试剂)采购情况统计表、2012 2022年普药品配送公司金额 统计表、(2012 2022年器械购置情况统计表、2012 2022 年新特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12 2022年药品个人配送金 额统计表、0012 2022年中成药、草药采购情况统计表。各单位 将填报的自查自纠表统一收集并汇总后,于2023年2月10日前交至区 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卫健委办公室。(三)调研督查(2023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委
4、主要领 导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调 研走访,深入了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落实 整改。委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自查 自纠等督查,对发现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四)重点督查(2023年2月 日日至3月10日)。对自查不 认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不如实填报、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 人要进行重点督查。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填报资料进行抽 查。对反复出现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不收手、不收敛, 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 可疑线索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
5、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核实和处理。(五)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全过程)。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 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各项规章制度和原则规范,细化完善医药购 销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及探索建立的防范制度 措施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区卫健委办公室。三、有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治理取得成 效,成立区卫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班子成员、 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委办公室负责人、委党工委办负责人、委规划信息 财务股股长、委医政医管体改股股长为成员的全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 中腐败问
6、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 施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层层压 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治理 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真抓严 管,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好头。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专项治理工 作负责,认真抓好落实。(二)强化工作举措。要完善监督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 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报、反馈专项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查办、有反馈、有上报。要 加强宣传报道,及
7、时宣传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三)强化督查考核。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已纳入本年度各卫生健 康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健委将成立专项治理 工作督查组,对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专项治理情况督导检查。各卫生健康 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 落实。(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专项治理工作 中失职失责、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 不处理不整改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 领导干部的责任。方案二:2023年在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
8、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3 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 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 作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 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XX届X次全会、XX届省 纪委X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 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 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
9、,坚 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 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二、整治内容(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 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1、整治重点:一是违庾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 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 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 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 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
10、及其家属在指定 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 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 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 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 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 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 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 指定检测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
11、增强自 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 材等过度医疗问题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 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 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 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 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
12、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 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 行为。2、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 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 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 开展自查。二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 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 广度和深度。三是药监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 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
13、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 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 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 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 类医疗机构(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 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1、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 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 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 检
14、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 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 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2、主要措施:一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开展专 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互认工作推进较好的 医疗机构,可给予一定政策激励或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 报或约谈,对于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 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实验室质控管理,提高 室间质评参评率及通过率,为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格
15、按照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过用药监测、专项督查等,建立问题台 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严肃处 理,医疗机构内专项自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专项督查每年不少 于2次。四是加强处方点评,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 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 绩效考核依据。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 类医疗机构(四)重点整治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 违规执业行为1、整治重点:一是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 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 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泌尿、生殖(不孕不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等社会办 医活跃的领域,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 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 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 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二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加 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