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不良事件的检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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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产品不良事件的检查要点目录目录1前言21 .监测能力和职责规定要求21. 1.检查要点32 .监测部门及人员规定要求32.1. 检查要点33 .不良事件收集和上报规定要求43. 1.检查要点44 .文件管理44.1. 境外注册人、备案人规定要求44. 1.1.检查要点44.2. 监测记录规定要求54. 2.1.检查要点55.设计开发55.1. 上市后定期风险评价报告规定要求55. 1.1.检查要点56.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66.1. 不良事件报告规定要求66. 1.1.检查要点66.2. 监测信息系统使用规定要求66.2.1.检查要点66.3.开展安全性研究及风险管控规定要求66.3
2、.1.检查要点66.4.不良事件报告时限规定要求76.4.1.检查要点76.5.境外不良事件报告规定要求76.5.1.检查要点76.6.不良事件调查、分析和评价规定要求76.6.1.检查要点86.7.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规定要求86.7.1.检查要点86.8.群体不良事件调查及采取控制措施规定要求86.8.1.检查要点96.9.重点监测规定要求96.9.1.检查要点96.10.创新医疗器械规定要求96.10.1.检查要点96.11.风险控制措施及报告规定要求106.11.1.检查要点106.12.境外不良事件及控制措施报告规定要求106.12.1.检查要点116.13.恢复生产、销售规定要求116
3、.13.1.检查要点117 .不良事件的监测118 .反馈和数据统计的分析119 .内部审核1210 .纠正预防措施1210.1.纠正措施1210.2.预防措施1310.3.取出产品的分析1310.4.产品召回及忠告性通知131刖百为帮助企业建立合规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本文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列举了医疗器械产品的不良事件的审查要求,供大家参考及自查。1 .监测能力和职责规定要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具有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质量管理能力和相应责任能力,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直接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4、。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发现的不良事件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完善产品质量,并向监测机构报告评价结果和完善质量的措施;需要原注册机关审批的,应当按规定提交申请。(办法第三条1.1. 检查要点查看注册人、备案人的组织机构图和文件。(1)组织构架中应当有负责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指定部门和涉及到不良事件监测的其他相关部门(如销售、维护等);(2)相关文件是否指定部门,明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职责和权限。2 .监测部门及人员规定要求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其上市的医疗器械进行持续研究,评估风险情况,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责任,根据分析评价结果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履行下列主要义务:(一)建立包括医疗器械不良事
5、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制度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二)配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从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工作;(三)主动收集并按照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向监测机构如实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四)对发生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时开展调查、分析、评价,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发布风险信息;(五)对上市医疗器械安全性进行持续研究,按要求撰写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六)主动开展医疗器械再评价;(七)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监测机构组织开展的不良事件调查。(办法第十四条)2.1.检查要点查看不良事件监测指定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的学历证书、资质证书和培训记录。(1)从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人员应当
6、具有所生产产品相关的知识和实际监测的工作能力;(2)从事不良事件监测的人员应当经过不良事件监测的相关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3.不良事件收集和上报规定要求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公布电话、通讯地址、邮箱、传真等联系方式,指定联系人,主动收集来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使用者等的不良事件信息;对发现或者获知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直接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与评价,并上报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报告以及定期风险评价报告等。(办法第二十条(1)查看不良事件监测程序文件:是否包括了不良事件的识别、不同类型的处理方式、上报、评价流程、记
7、录格式等内容;(2)查看产品说明书或网站是否公布了电话、通讯地址、邮箱、传真等联系方式;(3)查看具体收集和上报途径的有效性,如电话、网站和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等。4.文件管理1. 1.境外注册人备案人规定要求境外注册人、备案人除应当履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当与其指定的代理人之间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及时互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相关信息。(办法第十五条)4. 1.1.检查要点(适用于境外注册人、备案人)查看相关程序文件。4.2.监测记录规定要求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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