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管理暂行办法.docx
《XX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管理暂行办法.docx(3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监督管理,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管理工作,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与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填埋有关的产生、收集、贮
2、存、清运、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铀(牡)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固废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是指用于临时堆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土地贮存设施。封场后的贮存场所按照填埋场所进行管理。填埋场所是指用于最终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填埋设施。第五条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尾矿的单位应当采取科学的生产工艺,减少尾矿的产生量和贮存量,降低尾
3、矿危害性。鼓励开展环境友好型尾矿充填、回填、回采及生产建筑材料等综合利用活动,减少尾矿的贮存量。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废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第二章相关职责第六条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和处置。自行利用无条件的,可以由有条件的单位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对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自行处置;无能力自行处置的,应当委托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规范处置,并支付处置费用;无能力自行处置又不依法委托
4、处置的,由属地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承担。处置、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第七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质和技术能力。第八条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填埋场所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监测、监控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现场的监督检查。第九条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负责职能职责范围内与固废贮存、填埋场所用地等相关的审批、监督、管理。第十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职能职责范围内与固废贮存、填埋场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相关的审批、监督、管理。第十一条水利部门负责职能职责范围内与固废贮存、填埋场所水土保
5、持、占用河道、取水许可等相关的审批、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职能职责范围内与固废贮存、填埋场所安全生产等相关的审批、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职能职责范围内与固废贮存、填埋场所使用林地等相关的审批、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各县(区)人民政府、XX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应当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年度目标管理及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十五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将集中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建设纳入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
6、并逐步增加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鼓励多渠道投资,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产业化发展。第十六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没有明确的责任人或者责任人不复存在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第十七条各县(区)人民政府、XX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第十八条各级负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时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形成检查结果报告,建立问题清
7、单,明确责任人,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第十九条实施检查可以采取无人机、卫星遥感、查看视频、电话询问、现场监测、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也可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检查。第二十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林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原则上应当每半年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一般固废贮存、填埋场所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填埋场所属地人民政府日常巡查可参照此办法执行。第三章规划选址建设第二十一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场所的规划选址建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第二十二条尾矿库(一)选矿厂必须有尾矿处置设施,严禁任意排放尾矿。(二)尾矿库选址、设计、建设应当符合本办法总
8、则第一条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GB15562.12.GB18599.GB39496.GB50021、GB50201、GB50288、GB50330、GB50863、GB50864.GBT17643.S1I91、S1279等相关标准执行(相关标准名详见附则)。(S)选址应当避开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以及居民集中区、重要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林地。不得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四)选址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确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一般 工业 固体废物 贮存 场所 管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