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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提纲:一、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提高低保、特困保障标准二是扎实开展复审排查工作三是开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四是开展敬老院作风整治工作五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六是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按规定做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开展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三是努力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按照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2023)*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力度,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临时
2、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现将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及时提高低保、特困保障标准。我局严格执行市级低保、特困保障标准,及时进行提标补发,联合县财政局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已于2月底前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标工作,共提标补发50.26万元。二是扎实开展复审排查工作。1根据市局复审排查文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对象复审排查工作的通知(*(2023)*号)文件,要求镇(街道)结合当前工作,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开展全面复审,对残疾对象、重病
3、对象、“三类人群”等困难群众开展专项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2.我局印发关于对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困难对象复审排查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2023)*号)文件,由局领导带队成立3个督导组,对镇(街道)复审排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确保“对象精准、程序便捷、服务规范、政策到位”。截至6月底,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855户8050人,城市低保对象752户1297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866人(集中供养605人、分散供养1261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37人(集中供养21人、分散供养16人),
4、实施临时救助3368人次(事前救助2998人次、事后救助370人次)16月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113.32万元。三是开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根据*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2023)*号)文件要求,我局多次与县医保局座谈沟通,结合我县实际,联合县医保局制定印发关于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2023)*号),确保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得到认定并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截至6月底,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21人,已及时将认定资料转交县医保局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四是开展敬老院作风整治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
5、的通知(*(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敬老院作风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力确保全县敬老院安全稳定,为略阳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能力保障。五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1定期核查,按时推送数据。按要求督促镇办对“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预警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未纳入对象全部按照基本情况、收入情况、财产情况、刚性支出情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情况等写清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并上传系统更新数据。每月向乡村振兴局报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风险数据。2.全力配合,精准识别对象。我局全力配合县乡村振兴局精准识别“三类人群”,
6、协助乡村振兴局对拟新增“三类人群”进行金融信息比对,截至6月底,共核对87户256人,银行反馈不符合条件4户13人。六是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印发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2023)*号)文件,要求镇(街道)通过走访慰问,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6月底,边缘易致贫户315户897人,享受农村低保230户546人、农村特困6人、落实临时救助62人次;脱贫不稳定户412户1284人,享受农村低保304户794人、农村特困23人、落实临时救助
7、57人次;突发严重困难户514户1615人,享受农村低保383户987人、农村特困18人、落实临时救助233人次。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存在照料护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居住环境、个人卫生、日常生活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等照护水平不高的问题。三、下一步工作计划继续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成果为中心,同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按规定做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的工作原则,继续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开展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对象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其不返贫、不致贫。三是努力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持续夯实镇(街道)、村(社区)责任,严格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访评价”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对照料护理人的照护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对无法按照照料护理协议落实照护责任的及时更换照料护理人或转为集中供养,确保其“平日有人照顾,生病有人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