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及特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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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及特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总务处2011年10月25日编订2015年7月9日第2次修订则一总的章目一1.1第L3管理部门1-1L4数据建立1-1L5依据1-1第二章公务车辆使用2.1统筹调派之公务车2-12.2驾驶员管理2-12.3部门专用车辆使用管理2-1第三章车辆保养1. 1保养等级及执行部门3-13. 2请修3-14. 3修复、验收3-1第四章事故处理4.1 肇事处理流程:4-14.2 肇事报告4-14. 3肇事结案4-15. 4违规与惩处4-1第五章费用报支、分摊及管制6. 1购用油料5-15.2周转金5-15. 3车辆保险、年度检验及规费缴纳5-15.4 费用分摊原则5-1
2、5.5 费用分析管制5-1第六章附则6.1实施与修订6-1附件附表一短程出差车费报销单A-1附表二派车单A-2附表三行车日报表A-3附表四驾驶员状况确认表A-4附表五事件处理提案表A-5附表六车辆清洗记录表A-6附表七车辆检查基准表A-7附表八车辆出车前检查表A-8附表九确认表车辆修复单A-9附表十汽车险投保申请表A-10附件一车辆二级保养项目B-1附件二车辆三级保养项目B-2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北京清华医院的车辆管理,使公务车辆之调派、养护、事故处理及费用报支等作业有所遵循,根据医院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1.2 范围凡本院所属机动车辆均应依本办法规定办理。1.3 管理部门(1)行政车
3、、交通车等统筹调派之公务车由总务处负责;另有特殊任务需要配置专用之车辆,由该车辆之配属部门负责。(2)各型车辆钥匙、行驶证原件于驾驶员下班时,一律交予车辆管理员或警卫室(哨)保管,隔日上班时再至车辆管理员或警卫室(哨)签名领取,因公务需要,而派驻在外车辆除外(在外车辆管理方式由管理部门另订之)。1.4 数据建立总务处应自车辆购入时即依厂商提供之使用保养数据建立周期保养基准及相关保养、维修资料(一车一表)。1.5 依据(1)行车规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行。(2)限行日规定依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执行
4、。公务及特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1-12015年7月9日第2次修订第二章公务车辆使用2.1统筹调派之公务车(1)行政车A.使用原则a.行政车以单程100公里以内,且当日往返为限。如超过规定里程,应改乘其它公共交通工具,其费用依出差办法规定办理。b.因接送医院宾客及公务需要,经呈院(副)长及以上主管核准者,不受前项里程及日数限制。c.行驶区域在当地市区内,其使用时间将超过预定时间时,使用人应以电话通知车辆管理员延长用车时间,车辆管理员则视公务车调度运用情况,若无法继续提供派用时,使用人应改乘其它交通工具,其车资可凭乘车车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总务处签字后至财务办理报销应。B.派车方式a.因公需使用公务
5、车辆时,使用部门应填具派车单(附表二),经部处长级(含)以上主管核准后送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员凭以派车。b.为利驾驶员及车辆之调度,故呈准之派车单,均需于使用车辆之前一工作日下班前,由申请人送达车辆管理部门。c.为免增加驾驶员及车辆调度困难,临时派车者(非前一日派车),其派车单一律呈至院长级主管,核准后由申请人以电话向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员确认派车单是否送达。d若于下班后,临时因公需用出租车时,其车费其车费之报销有使用部门主管核准,并附派车单(无车可派)、出租车发票、签至财务方可报销。e.公务车辆驾驶人员每次用车后均须填写行车日报表(如附表三)C.行程管控a.派车单内起讫时地等各字段,均需由申
6、请人或申请用车部门负责填写。b.a确:呆预计抵达目的地时间,应较约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申请人另须与目的单位相关人员确认“行车路线”、“预估行车时间”、“道路交通不可控”等因素,始得填写派车单预估发车时间。C.车辆管理员于接获派车单后,须与驾驶员共同确认申请人之“行车路线”、“预估行车时程”是否可于约定时间20分钟前抵达,如有异常,车辆管理员应适时调整实际出发时间,并通知申请人,公务及特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2-42015年7月9日第2次修订申请人亦需同时通知搭车人员变更后之上车d.时间及到达时间。e.驾驶员必须配合于实际出发时间前5分钟到达候车地点,如无法提前到达,须即反映车辆管理员(或申请人
7、),以利后续调整。D.有院长(含)以上主管出席之正式官方会晤派车a.依2.1.(1)申请及核定派车,派车单送达时限提高为合用车辆前两个工作日下班前送达车辆管理部门。b.院长(含)以上主管派车以公务车为原则,确实无车可派时,必须与出租车承揽商约定行车线路、时间。c.行车线路不明、或行车时间无法预估时,应由申请部门申请派车(派车单送达时限依2.1.(D.B规定),由车辆管理部门、申请部门、驾驶员(或外租车驾驶员)共同进行路线勘察、时间预估等作业。E.派车顺序依下列顺序派车为原则:a.医院宾客。b.院(副)长级以上人员。c.公务急需用车人员。d.其它需用车人员。F.行车记录a.驾驶员应每日整理派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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